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41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修订国家标准《照明测量方法》。修订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于2023年2月17日在北京召开。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张欣研究员、中国建研院环能院副院长于震研究员以及编制组成员出席本次会议。
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委会秘书长张欣研究员代表标委会提出标准修订工作方法及具体要求并宣读编制组成员名单。中国建研院环能院于震副院长代表主编单位致辞并对主管部门、标准参编单位及编制组成员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会上王书晓研究员代表编制组就标准编制背景,主要技术内容等方面作出详细介绍。与会代表们进行了认真讨论,经过修改完善,形成并通过了标准征求意见稿。计划于近期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本次标准修订的重点问题如下:
补充LED照明应用的检测规定;
补充智能照明测量方法;
补充图像亮度计的测量规定;
补充半柱面照度、垂直照度、柱面照度等测量方法;
提出生理等效照度等指标测量方法;
提出频闪效应可视度、闪变指数等技术指标的现场测量方法;
对原有测量方法进行细化和补充。
照明测量是保证照明工程实施质量的重要手段。当前面对节能降碳和健康照明的新需求,智能照明发展新趋势,以及当前市场上产品质量的良莠不齐,工程质量问题日益引起关注的新形势,修订完善《照明测量方法》将为我国照明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健康照明光环境更高要求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