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排查重实效。对城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牌匾、建筑立面等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累计排查户外广告牌匾3000余块、建筑围挡29处、建筑立面61处、大型LED显示屏9块、景观灯光230处,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景观灯3处、破损建筑围挡3处,拆除沿街建筑立面112.64平方米、马路隔离护栏广告牌70块、灯杆道旗1015块。
二是广泛宣传强引导。向公建单位和沿街商户印发《关于开展户外广告牌匾和城市照明等景观设施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户外广告设施、照明设施及建筑外檐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2800余份,按照“边排查、边宣传”原则,督促各公建单位和沿街商户强化责任意识,对所负责的广告牌匾、景观灯光、照明设施、建筑外檐装饰等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长效管理防反弹。将户外广告设施和城市照明安全隐患排查纳入常态化管理工作,采取“定期巡查、错时巡查、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反弹现象,全力维护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