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体转债”)20,88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208.8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债券持有人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园投资”)通过自主发行并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计持有华体转债共845,570张,约占华体转债发行总量的40.50%。(《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增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接到林园投资的通知,截止2023年7月19日,林园投资及一致行动人汉中林园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华体转债共635,080张,约占华体转债发行总量的30.4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华体转债210,490张,较上次公告比例减少10.08%,减持比例超过10%。
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