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7,599,927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1.01%,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754,025,962股减少至746,426,035股。
●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3年6月30日
一、股份回购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0年2月8日披露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26日期间实施并完成了回购股份计划,共计回购公司股份7,599,927股,占回购完成日公司总股本的1.01%,成交总金额为184,538,556.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作为库存股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599,927股股份注销,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1.01%,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54,025,962股减少至746,426,03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2023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和《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