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涉及股东1名,回购注销股份数量合计8,331,732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0684%。
2、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回购注销,公司已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79,829,726股减少至771,497,994股。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2020年4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朱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49号),核准公司向朱恺、童莉、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莱盟建设”)发行36,143,870股股份并支付现金对价6,783万元,用于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改名为“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之辉”)51%股权。鉴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向朱恺、童莉、莱盟建设支付的股份数量由36,143,870股调整为36,797,468股,发行价格由5.63元/股调整为5.53元/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已于2020年6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