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2022-2023年度物资集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EEBSWZNDJC-08
1.采购条件
依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电物资[2021]101号)、《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电三物[2021]304号)等规章制度要求,根据公司实际需求,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开展2022-2023年度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以选择优质供应商作为年度集中采购合作伙伴,发布年度集中采购名录并在协议下执行订单采购(只有入围年度集中采购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项目)采购时进行交易(国家及建设单位特殊要求除外)。具体项目采购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项目)在年度集采协议基础上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
本次年度集中采购协议涵盖物资:通信、信号、电力专业通用物资,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背景与采购内容
2.1概况: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是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16日隶属于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铁路电气化、电务(通信、信号)、电力、机电安装、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公路交通(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城市及道路照明等综合工程的施工、技术咨询及运营维护;电务和电气化器材配件的加工、制作、销售,技术咨询等技术密集型综合领域。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十多项资质,具备年完成建安70亿元的施工能力。
由于专业性强,物资供应商相对集中,且近年来铁路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为缩短采购周期,经公司研究决定报请集团公司批复,将部分通用物资(附件1)采用年度集中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结果以中标单价签订2022-2023年度集中采购协议。需用项目根据协议直接与供应商洽谈签订供货合同。
2.2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公告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物资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谈判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谈判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 9000(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信誉,符合以下要求:
3.1.7.1供应商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范围内。
3.1.7.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1.7.3供应商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3.1.7.4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
3.2本次谈判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1《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电线电缆的制造商必须在《中国中铁2021-2023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范围内。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的包件外,其余包件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每日8: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4月3日17: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然后将盖章的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谈判申请表》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kzzb02@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 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澄清、答疑和修改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eeb.cn/eeb/sy/index.html)同时发布。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
5.1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未按规定时间成功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及物资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本次评标仅对供应商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要求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正本谈判响应文件一致(注: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处须齐全)。
【同时,请各供应商于开标后当日(2023年4月12日)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寄出,5日内寄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小赵砦东街33号。联系人: 师晨洋 联系电话:19937654877 邮 编:450052)。邮寄信息上必须注明投标厂家名称】
5.2各供应商应及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eeb.cn/eeb/sy/index.html)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联 系 人: 张金红 李春雷
联系电话: 13598820057 /0371- 60655648 18638762675 / 0371-60655650
电子邮箱:sgsalbbcg@163.com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小赵砦东街33号
招标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葛兆喆
电 话:010-63977662
电子邮箱:eebkzzb0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