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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际悦海湾酒店夜景照明提升工程(EPC)图1

厦门国际悦海湾酒店夜景照明提升工程(EPC)

2024-01-26 16:14226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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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国际悦海湾酒店夜景照明提升工程(EPC) (项目名称 )已由 厦门市思明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思明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书》(厦思发改投[2012]备案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悦海湾国际会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建设资金来源国有,招标人为厦门悦海湾国际会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厦门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本项目已完成 方案设计及批复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方案设计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3393万元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演武大桥与演武路交叉口西北侧 ;

2.2.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建设规模包括亮化灯具安装、线路、智能控制系统、接入市区两级控制中心、动画演绎上墙、安全防护等;建安工程费约3000万元(其中智能化工程部分约540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批复文件中的内容填写)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厦门国际悦海湾酒店夜景照明提升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设计内容:方案优化(含深化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动画演绎制作、灯具安全固定(防台风)计算书、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并通过概念性方案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内容:包括亮化灯具安装、线路、智能控制系统、接入市区两级控制中心、动画演绎上墙、安全防护等完成全部施工,符合验收标准并稳定试运行二个月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移交业主、工程两年质保管养;
③采购内容: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其中,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计算方法详见《厦门国际悦海湾酒店夜景照明提升工程(EPC)最高投标限价》(另附)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总工期(含设计、采购及施工)21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计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①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通过概念性方案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书面确认);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历天内完成深度满足招标人要求的预算编制;③本项目应保证在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全部灯具安装且完成系统调试及亮灯(含根据政府指令配合动画上墙演绎播放) (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经批准概念性方案设计标准,符合《厦门市城市夜景照明工程技术导则》(DB3502/Z 5017-2016)、《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做好灯光亮化补充完善项目集中控制和楼宇联动工作的通知》(厦建城【2021】12号)等要求,并通过概念性方案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厦门市城市夜景照明工程技术导则》(DB3502/Z 5017-2016)、《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做好灯光亮化补充完善项目集中控制和楼宇联动工作的通知》(厦建城【2021】12号)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等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 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需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的配置的要求) (资质类别、等级);

(2) 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 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个,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具有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机电(或电气、自动化、光源与照明)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3.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具有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机电(或电气、自动化、光源与照明)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4.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不多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6.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不多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投标人不得将主体工程或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若否,明确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6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07-17 10:15:00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07-17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

信用评价A级企业:为中标合同价的8%;

信用评价BB+级企业:为中标合同价的9%;

其他: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有资格的专业担保公司保函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保函。有资格提供银行保函的银行是指商事登记在本市,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担保业务、并取得总行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资格的授权的分行、支行以上银行。出具履约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的各担保保证人应符合《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厦建筑〔2019〕41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还应符合《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厦建筑[2018]4 号)的规定。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开具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保函作为合同附件,格式须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开具,否则视为保函不合格。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应在合同签订前出具,担保期限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承包人提交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或办理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履约担保期限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 180 日止。若本工程的施工周期延长,承包人也应当延长保函有效期,并承担相应增加的担保费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悦海湾国际会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厦门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海西金谷广场T4栋5层 ,邮编:361008

电子邮箱:mfq@xmsmkg.com

电话:17750580260 ,传真:0592-6036009

联系人:牟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六楼,邮编:361012

电子邮箱:2168469040@qq.com

电话:0592-5318486,传真:0592-6036009

联系人:赵月珍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厦门市建设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5楼

联系电话:05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2-2677186、 0592-267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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