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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图1

华南师范大学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2023-03-21 14:33251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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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企业信息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企业信息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40097


(三)预算金额:2,061,021.39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工程周期:60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总工期60日历天。足球场体育照明和篮球场球场基础及硅PU面层两项工程工期60日历天,其余工程须在发出开工令后30日历天内完成。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77485.04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按招标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竣工验收、包竣工图纸资料编制等

工程图纸:查看附件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其他材料: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1、供应商必须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依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进行报价,不得修改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等。如由于报价人不按清单规范报价或修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暂估价和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未按采购人提供的金额填报,其报价文件将被

2 拒绝。如由于供应商不按清单规范报价导致工程不能进行结算,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工程结算原则:2.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按本合同第1.4条“承包方式:总价包干”和第7条“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执行;2.2、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结算,具体如下:2.2.1 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结算时投标综合单价不调整,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2.2.2 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外增加项目结算原则:如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清单中已有的单价计算变更工程价款;

3 如清单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单价,可以参照清单中的单价计算变更工程价款;当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无类似变更工程的单价时,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

4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最新的有关计价标准(按施工时期)及结算规定的标准计费,有浮动范围的收费系数按最低值计取,主材按甲方审定的价格结算,计算出税前造价后,按投标人投标报价对比投标限价下浮率下浮,计算变更合同价款,但施工前必须报采购人审定。2.2.3措施项目费结算时不作调整。

5 3、由于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承包人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合同并进场,本项目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工期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违约金从成交供应商的工程款中扣除,工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30%。工期延误超过30日历天后,发包人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承包人时即生效。若仍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进一步向承包人索赔。

6 4、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为合同价的5%,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支付前由中标供应商交采购人财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扣除相关罚款后退还余款。

7 5、工程类项目使用学校水电,需按照学校规定标准按时、足额缴纳水电费。若施工现场不具备安装计量表具条件,则由后勤管理处结合实际核定水电费用。工程类项目(含未使用学校水电的工程类项目)在办理工程款结算手续前均需到项目所在校区的计量管理部门开具《华南师范大学企业信息工程类项目水电费结清确认单》(登录后勤网站下载),否则财务处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8 6、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历天内,递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每延误一天支付10000 元违约金,甲方将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结算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10%。

9 7、签订定点采购合时以上所有备注内容作为合同补充条款。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3月20日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林老师 15622264402


采购单位:华南师范大学企业信息


202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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