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企业信息PICU净化改造前期设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
项目名称:PICU净化改造前期设计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批准文件编号:项目流水号 [2023] 19673号
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PICU净化改造前期设计 | 将原picu东南角监护室(十万级、280平米)中的150平米左右改造为血透中心层流室(百级),包含基础建设(层流设备、供排风风管、净化过滤器、墙壁地板房顶等) 本次设计需满足国家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 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5、《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 6、《公共建筑吊顶工程技术规范》(JGJ345-2014) 7、《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312-2013) | 1 | 36000元 | 36000元 |
合计 | 36000元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代理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代理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3: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企业信息行政科研楼一楼后勤科111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中午12:00之前
投标地点:行政楼一楼后勤科111
开标时间:2023年 9月5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企业信息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恒通路22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王佳宁
联系电话:0471-635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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