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发送报价招采中心首页 频道列表
1/5
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高压电源外线(照明专用)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程招标公告图1

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高压电源外线(照明专用)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程招标公告

2023-06-13 17:1262310报价
发送报价

招标公告

根据项目进展需求,现发布 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高压电源外线(照明专用)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踊跃参与。

1.项目名称: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高压电源外线(照明专用)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程

2.标段划分:/

3.招标内容: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高压电源外线(照明专用)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程招标。满足报装编号为20221097、20221093、20221094、20221095、20221096、20221076的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函设计要求,同时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以及有关规程要求,对新建专用路灯箱变及高压线路通道进行设计并提供本工程造价预算书。

具体要求:

(一)报装编号为20221097 的高压供电答复函

1.本次设计为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20221097)公共照明专用工程,现新建路灯环网箱变,供电容量为:100kVA,地点位于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K0+600处。

2.供电电源接入点:由沿河变电站5#母线沿59间隔出沿镇线,经待建临江大道1#环网06间隔(由武汉城建集团青山区临江大道右岸大道北路线路迁改工程实施),以(电缆)方式至新建右岸大道1#路灯环网箱变,供电电压等级:10kV,供电容量100kVA。

3.计量计费方案:

计量点1:计量装置装设在专用箱变低压计量柜内处,计量方式为高供低计,接线方式为三相四线,计量点电压0.4kV ,电流互感器变比为150/5A,准确度等级为0.2S级。

4.其他方面

1).受电点建设类型:采用箱变方式。

2).受电容量:合计100千伏安。

3).电气主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

4).运行方式:电源采用一回进线主供运行方式。

5).无功补偿:按无功电力就地平衡的原则,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等规定设计并合理装设无功补偿设备。补偿设备宜采用自动投切方式,防止无功到送,在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素不宜低于0.95。

(二)报装编号为20221093的高压供电答复函

1.本次设计为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20221093)公共照明专用工程,现新建路灯环网箱变,供电容量为:100kVA,地点位于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K1+800处。

2.供电电源接入点:由沿河变电站5#母线沿59间隔出沿镇线,经待建右岸大道1#路灯环网箱变(由报装编号20221097项目实施),以(电缆)方式至新建右岸大道2#路灯环网箱变,供电电压等级:10kV,供电容量100kVA。

3.计量计费方案:

计量点1:计量装置装设在专用箱变低压计量柜内处,计量方式为高供低计,接线方式为三相四线,计量点电压0.4kV ,电流互感器变比为150/5A,准确度等级为0.2S级。

4.其他方面

1).受电点建设类型:采用箱变方式。

2).受电容量:合计100千伏安。

3).电气主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

4).运行方式:电源采用一回进线主供运行方式。

5).无功补偿:按无功电力就地平衡的原则,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等规定设计并合理装设无功补偿设备。补偿设备宜采用自动投切方式,防止无功到送,在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素不宜低于0.95。

(三)报装编号为20221094的高压供电答复函

1.本次设计为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20221094)公共照明专用工程,现新建路灯环网箱变,供电容量为:100kVA,地点位于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K2+970处。

2.供电电源接入点:由沿河变电站5#母线沿59间隔出沿镇线,经待建右岸大道2#路灯环网箱变(由报装编号20221093项目实施),以(电缆)方式至新建右岸大道3#路灯环网箱变,供电电压等级:10kV,供电容量100kVA。

3.计量计费方案:

计量点1:计量装置装设在专用箱变低压计量柜内处,计量方式为高供低计,接线方式为三相四线,计量点电压0.4kV ,电流互感器变比为150/5A,准确度等级为0.2S级。

4.其他方面

1).受电点建设类型:采用箱变方式。

2).受电容量:合计100千伏安。

3).电气主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

4).运行方式:电源采用一回进线主供运行方式。

5).无功补偿:按无功电力就地平衡的原则,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等规定设计并合理装设无功补偿设备。补偿设备宜采用自动投切方式,防止无功到送,在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素不宜低于0.95。

(四)报装编号为20221095的高压供电答复函

1.本次设计为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20221095)公共照明专用工程,现新建路灯环网箱变,供电容量为:100kVA,地点位于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K4+140处。

2.供电电源接入点:由沿河变电站6#母线沿58间隔出沿村线,经待建右岸大道5#路灯环网箱变(由报装编号20221096项目实施),以(电缆)方式至新建右岸大道4#路灯环网箱变,供电电压等级:10kV,供电容量100kVA。

3.计量计费方案:

计量点1:计量装置装设在专用箱变低压计量柜内处,计量方式为高供低计,接线方式为三相四线,计量点电压0.4kV ,电流互感器变比为150/5A,准确度等级为0.2S级。

4.其他方面

1).受电点建设类型:采用箱变方式。

2).受电容量:合计100千伏安。

3).电气主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

4).运行方式:电源采用一回进线主供运行方式。

5).无功补偿:按无功电力就地平衡的原则,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等规定设计并合理装设无功补偿设备。补偿设备宜采用自动投切方式,防止无功到送,在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素不宜低于0.95。

(五)报装编号为20221096的高压供电答复函

1.本次设计为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20221096)公共照明专用工程,现新建路灯环网箱变,供电容量为:100kVA,地点位于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K5+340处。

2.供电电源接入点:由沿河变电站6#母线沿58间隔出沿村线,经外贸码头7#杆旁待立电杆待建柱上开关(由供电公司投资建设),以(电缆)方式至新建右岸大道5#路灯环网箱变,供电电压等级:10kV,供电容量100kVA。

3.计量计费方案:

计量点1:计量装置装设在专用箱变低压计量柜内处,计量方式为高供低计,接线方式为三相四线,计量点电压0.4kV ,电流互感器变比为150/5A,准确度等级为0.2S级。

4.其他方面

1).受电点建设类型:采用箱变方式。

2).受电容量:合计100千伏安。

3).电气主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

4).运行方式:电源采用一回进线主供运行方式。

5).无功补偿:按无功电力就地平衡的原则,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等规定设计并合理装设无功补偿设备。补偿设备宜采用自动投切方式,防止无功到送,在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素不宜低于0.95。

(六)报装编号为20221076的高压供电答复函

1.本次设计为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20221076)公共照明专用工程,现新建路灯环网箱变,供电容量为:100kVA,地点位于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K6+545处。

2.供电电源接入点:由白玉山变电站5#母线白65间隔出白化线,经焦沙路18-3#杆旁待立电杆待建柱上开关(由供电公司投资建设),以(电缆)方式至新建右岸大道6#路灯环网箱变,供电电压等级:10kV,供电容量100kVA。

3.计量计费方案:

计量点1:计量装置装设在专用箱变低压计量柜内处,计量方式为高供低计,接线方式为三相四线,计量点电压0.4kV ,电流互感器变比为150/5A,准确度等级为0.2S级。

4.其他方面

1).受电点建设类型:采用箱变方式。

2).受电容量:合计100千伏安。

3).电气主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

4).运行方式:电源采用一回进线主供运行方式。

5).无功补偿:按无功电力就地平衡的原则,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等规定设计并合理装设无功补偿设备。补偿设备宜采用自动投切方式,防止无功到送,在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素不宜低于0.95。

4.服务期(交货期/工期):服务期:暂定为 540 日历天。具体工期以项目部下发的开工计划为准。

5.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城建集团供应商库中合格供应商或城建集团下属成员单位,或为武汉建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库内单位;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

(4)投标人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5)拟派项目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电气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领取:

6.1 领取时间:2023年 6 月 9 日10时—2023年 6 月 11 日10时;

6.2 领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都市产业大厦13楼;

6.3 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投标人应当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证书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

(5)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7.其他: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时起,投标人应保证其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均应当对招标文件保密。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必须对投标文件及报价严格保密,各单位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如有违反将取消投标资格。

8.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8971568185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都市产业大厦13楼

日 期:2023年6月9日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联系方式
其他
分享 客服
收藏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