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FY2023GC0033 )
阜阳市颍东区体育中心项目体育场照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 阜阳市颍东区体育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阜阳市颍东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205-341203-04-01-63439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 阜阳兴达盛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人为 阜阳兴达盛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体育场照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阜阳市颍东区
2.2 建设规模: 阜阳市颍东区体育中心项目体育场属于小型体育场,占地面积约8907.27m2,包含足球场地及田径场地,体育场照明设计等级为国标足球场地、田径场IV级(TV转播国家比赛、国际比赛)等级。照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包含体育场LED照明主灯具、体育场LED观众席及应急灯、体育场灯杆(含基础)、配电驱动箱、智能化控制系统以及配套电缆管线若干。具体详见体育场平面图、剖面图以及灯杆布置平面示意图和采购清单及供货要求。
2.3 投资规模: 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在总设计单位整体设计要求以及国标《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J153—2016(足球场地、田径场IV级) 及《LED体育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8539-2020 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政策、规范要求基础上进行二次深化设计以及足球场、田径场照明度计算,且负责包含但不限于体育场内的灯具、灯杆及支架,智能控制系统、设备以及配套软件(含与现有智能化系统的接入),配电系统、设备及配套管线等供货(含辅材)及安装以及照明系统调试(配送一部平板)、现场指导、试运行、培训、系统验收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及质保期内维修及更换等。 具体设备及系统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及供货要求。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供货期: 60 天内完成设备及系统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并正式交付使用,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的供货通知单上的时间为准。
2.8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符合国标《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J153—2016(足球场地、田径场IV级)及《LED体育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8539-2020 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政策、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交安B证¨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2 家。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3 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优质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是。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否。开标地点: ,(地址 。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阳兴达盛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东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法定代表人: 刘昌 法定代表人: 靳成功
地 址:颍东区颍滨南路171号6号楼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新华城东郡五号楼501
邮 编: 236000 邮 编: 236000
联 系 人: 关主任 联 系 人: 徐盼盼
电 话: 0558-2312609 电 话: 0558-6667877 1871265003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9.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3年 3月 3 日
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