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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锂电新材料项目(湖南裕能)线路架设工程图1

湘乡锂电新材料项目(湖南裕能)线路架设工程

2023-05-17 14:49393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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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锂电新材料项目(湖南裕能)线路架设工程

发布时间:2023-05-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乡锂电新材料项目(湖南裕能)线路架设工程已经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湘乡发改经开审批〔202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信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乡锂电新材料项目(湖南裕能)线路架设工程;


2.2 项目概况:位于湘乡市经开区,G240国道西侧,新建110kV线路工程位于厂区东南角。周边主要输变电有肖家湾220kV输变电。


新建 110kV 线路、10kV 备用(保安) 线路工程等。


2.3 项目总投资:总费用为1300万元(含税价)。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天(含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送电后验收等所有环节)。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行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2.7招标范围:湘乡锂电新材料项目(湖南裕能)线路架设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设计、施工、检测、采购、验收以及本项目与电力部门用电报建、审批、调试、检测、送电、验收等各环节的一切相关手续和费用等内容。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110kv线路输变电的土建工程、电气设备、站用变、监视系统、通讯系统、消防设施、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给排水系统等的设备采购及各种设备安装所需的附件、材料的采购及运输、装卸、安装、电气试验、运行调试、现场施工、资料收集、人员培训直至国家电网公司确认工程质量且并网送电后的项目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湖南裕能变电站建设内容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技术要求及图纸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企业资质:


(1)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电监会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中的许可类别和等级须达到承装类贰级及以上、承修类贰级及以上和承试类贰级及以上等级;


(4)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须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和任职条件;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其他要求: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三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具备与项目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能力。


4、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伍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


5.2.1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5.2.2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缴纳工程/拍卖项目保证金”栏目内(网址:http://218.75.241.163:8089/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银行保函验证码”后点击“申请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5.2.3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缴纳工程/拍卖项目保证金”栏目内(网址:http://218.75.241.163:8089/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选择“申请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2.4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缴纳工程/拍卖项目保证金”栏目内(网址:http://218.75.241.163:8089/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后“申请担保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从2023年5月17日起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3年6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zlxz/4018.jhtml)。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在2023年6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按照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06月07日0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31-56768532。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不得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或采取挂靠其他单位等手段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信息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大将北路60号(电力产业园总部大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73281821


监督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731-5676853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东山办事处滨江豪庭9栋211号


联系人:吴傥、李娜


联系电话:0731-5622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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