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文 号: (略)性: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失效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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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略)(水**路—南二环路)与吉阳路(**路—南二环路)工程立项的批复 暂无
(略)>投资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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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昭潭路(水**路—南二环路)与吉阳路(**路—南二环路)工程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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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昭潭路(水**路—南二环路)与吉阳路(**路—南二环路)工程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 (略) 17:21 信息来源: (略)
包河区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昭潭路(水**路—南二环路)与吉阳路(**路—南二环路)两条道路立项的请示》(包住建〔2023〕62号)及附件材料收悉。该项目已列入我市2023-2025年大建设计划。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区域路网建设,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原则同意昭潭路(水**路—南二环路)和吉阳路(**路—南二环路)工程立项建设,开展前期工作。
二、上述两条道路位于包河区,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18米,南北走向。其中,昭潭路道路长度约820米,吉阳路道路长度约457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电力(土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三、昭潭路工程估算总投资7999万元,吉阳路工程估算总投资3992万元。建设资金按市、区8:(略)
四、该批复文件(略)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略)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略)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略)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进一(略),加强重要节点、方案的设计比选和论证,降低工程造价,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用地、规划、水保等相关手续,待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项目代码:
昭潭路(水**路—南二环路):(略)-04-(略);
吉阳路(**路—南二环路):(略)-04-(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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