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略)G/2023-00026 分类:
发布机构: **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略)
名称: 关于金湾区南拓区金辉路、安高路、滨河路市政道(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11
主题词:
珠金发改投〔(略)
**华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报批航空新城南拓区金辉路、安高路、滨河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珠**函〔(略)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建议书(项目编码:(略)-04-(略))批复如下:
一、(略)
本项目位于**市金湾区西部中心城区航空新城南拓区内,项目包含3(略),道路设计全长约2637.45米。其中金辉路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6m,双向4车道,设计长度1841.54m;滨河路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24m,双向4车道,设计长度397.97m;安高路为城市支路,红线宽18m,双向2车道,设计长度397.95m。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略)(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燃气、预留沟)、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照明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及海绵城市工程、临时配套设施及场地围蔽等。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略)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三、审批依据
(一)《金湾航空新城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会议纪要》(新城办〔2023〕2号);
(二)《关于金湾区南拓区金辉路、安高路、滨(略)
(三)《关于金湾区南拓区金辉路、安高路、滨河路市政(略)
四、请按照《**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核。
五、该(略)。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略)。
六、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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