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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局三华东分公司华能国际能源先行区(总部)项目泛光照明系统专业分包招标20230331图1

二局三华东分公司华能国际能源先行区(总部)项目泛光照明系统专业分包招标20230331

2023-04-04 15:3650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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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局三华东分公司华能国际能源先行区(总部)项目泛光照明系统专业分包招标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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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泛光照明系统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首期启动区科研办公楼1#-12#、人才公寓、服务配套及地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项目


泛光照明系统安装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负责人:刘 悦 联系电话:15238251864


技术负责人:张 俊 联系电话:15252642918


招标时间:2023年 3 月


目 录


一、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二、工程概况


三、现场情况简介


四、招标要求


五、投标报价要求


六、工程专业分包承包费结算与支付


七、投标须知


八、开标须知


九、评标和中标须知


十、违约责任


十一、附件


十二、合同条款


第一条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1投标人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资质、经年审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拥有机电专业工程施工资质,并具有经南京当地有关部门备案有效的证明件和南京市信用手册证明。


2、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分供方。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足够的施工能力,由招标人现场考察后确定入围厂家、入围厂家需在江苏省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的专业单位,专业单位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施工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管理团队,且未有违纪等不良记录的。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投标人需在招标人的技术方案上对方案的技术措施、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成本优化等方面进行深化。在技术标评选中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优化方案进行评比,具体评比方法附后。投标人需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单位积极配合项目月度结算、工程完工结算,并取得两个以上项目的商务经理、项目经理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1.3防疫要求


1.3.1关于劳务人员使用,国家及地方防疫工作结束前使用符合南京市当地防疫要求使用工人。在工人进场前提前上报工人的各种信息,包括住址、路线、身体情况、返程时间等信息,做到对劳务人员的远端筛查,要求各劳务班组招用的劳务人员,在当地进行体温检查,开具个人健康信息证明,确保做到所有拟进场工人,无任何新冠接触史,身体无异样。


1.3.2入场务工人员每日上午8:00点、下午16:00点各记录1次体温,共2次,并及时向发包单位上报。劳务人员需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作业,勤洗手、勤消毒,劳务单位应准备充足防疫物资如:口罩、消毒水、洗手液、一次性手套、红外测温仪等,满足日常供应。


1.3.3在疫情解除前,严禁人员流动,无特殊情况项目参建人员不得离开工地,人员进出情况须留有详细记录,建立登记台账;作业人员一般在一个项目施工作业,限制作业人员在不同项目间流动。


必须按照项目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统一服从项目的所有防疫安排。


1.4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招标人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注意:云筑网投标单位集采平台联系人必须为姓名,不得填写单位名称,否则将拒绝该单位入围审批。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首期启动区科研办公楼1#-12#、人才公寓、服务配套及地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项目泛光照明系统安装专业分包工程


2.2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首期启动区马高路以北,沧波门南街以西;


2.3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合同形式,即包工包料


2.4建筑面积:96425m2;


2.5工期要求:暂定年月日至 年月 日。


2.6其它目标:合格且工程质量需满足南京市现行验收规定。


2.7承包内容:根据招标方下发电子版施工图等完成:本项目泛光照明系统所有的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调试;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等;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其他未提及的根据合理推断应由中标人施工的内容;根据发包人指令增加的不在上述范围但图纸中可计量的施工内容。


承包范围的解释权归发包人所有,中标后发包人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在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适当调整承包内容。


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


3.1工程周边环境:投标单位自行到施工场地现场考查。


3.2生产、生活区设置:生产、生活区设置: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宿舍,其余由投标人提供。


3.3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劳务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4临水:招标人只提供固定接水点,接水点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接水软管等均由投标人提供。


临电:招标人只提供至二级电箱;其余二级电箱接口以下包含但不限于二级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等(三级配电箱下口必须使用工业插座,三级配电箱所接设备使用配套工业插头,三级配电箱使用透明元器件,触点可见,每回路必须有漏电保护器)均由投标人提供(中标人进场器具必须符合总包及业主管控要求)。


3.5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专业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报价时已综合考虑现场各种因素所造成的工期及费用的影响,后期不再考虑。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第四条 招标要求


4.1根据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以综合评标为原则,以合理低价为中标单位,不设标底。


4.2本工程承包内容及承包范围:


4.2.1承包范围:


首期启动区科研办公楼1#-12#、人才公寓、服务配套及地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项目泛光照明系统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的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调试;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等;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其他未提及的根据合理推断应由中标人施工的内容;根据发包人指令增加的不在上述范围但图纸中可计量的施工内容。


4.3工期目标:


工期目标:暂定2023 年9月30日竣工。


安装开始后中标单位需每月上报进度计划。


投标单位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


1)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等影响因素(不可抗力除外);


2)招标单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3)设计变更对工期的影响;


4)劳务市场变化的影响;


5)为了配合甲方的进度要求及质量安全检查,乙方应自行考虑赶工及整改措施,乙方须在报价中考虑,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延长工期、任何增加费用、窝工、平面布置变化、开挖节奏变化等所产生的任何索偿,甲方均不考虑。


4.4工程质量标准:


4.4.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且工程质量需满足杭州市消防工程现行验收规定


4.4.2工程安全要求:死亡率为零、重伤率为零、轻伤频率0.2‰以下,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


4.4.3工程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合格率100%。


4.4.4工程CI形象要求:浙江省标化工地


4.4.5其他质量要求:


1、设置专职质检员,对现场自身施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2、以“样板引路”为引导,执行、落实首件样板、实体展示样板、交付样板,杜绝无样板进行后续大面积施工。


3、不得以各种因素、理由或故意行为造成项目施工内容缺项、返工情况,否则无条件返工,不计取任何费用。


4、不得偷工减料,违背质量底线要求,落实公司关于机电安装各项制度,不得降低品质。


5、自施产品、材料等在未移交情况下,落实成品保护义务,不得产生随意互相破坏行为。


6、使用新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降低质量通病发生率。


4.5投标、履约保证金及投标费用:


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需在资格预审后缴纳投标保证金/万元(开标公示后七天内,无息退还没有中标投标人保证金)后方能取得投标资格并领取标书,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不交此保证金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中标人中标后应缴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最高限额不超过20万元,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履约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履约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中标人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2)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中路支行


账号:32050159404400000727


行号:105301000249


保证金缴纳后,及时联系招标联系人,提供缴纳证明,若未按约定提交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3)特别要求


(1)泛光照明系统专业工程合同价款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履行合同和满足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规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与服务、全部人工费、辅材费、机械(塔吊除外)、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机械及其维护、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费、材料复试费、避水试验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临时设施费、施工难度增加费、技术处理措施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无论何种情况,结算时均不调整。结算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增加。


(2)关于维修:工程分包人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相关规定 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与总包合同一致,在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并出具“工程竣工备案 表”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在工程保修期间,工程分包人要负责其范围内的所有保修事项,如因工程分包人保修范围内而不能保修的或承包人发出维修通知一个礼拜内,分包人未安排劳务进场维修的,工程承包人可以指派其他人,其费用从工程分包人保修款中扣除。


(3)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变化或其他任何原因而变动;


(4)综合单价已包括由于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工作所需的检查、迎检、验收等造成的等待时间;


(5)综合单价已包括夜间施工、交叉施工、雨季施工、恶劣自然条件下施工等的降效费;


(6)本分包工程合同价款中已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现场和生活区的迎检清理费用)、超高费、垃圾清扫费、成品保护费、与其它分包队伍配合费、材料转运费、材料装卸费(包含甲供料)、降尘降噪等环境保护费。


(7)合同价款中已考虑因场地带来的施工不便,及随时依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材料、设备等倒运而增加的费用,及由于后期室外配套施工所造成的其他费用。


(8)对于招标方在集采平台上发出的报价清单,投标方要按要求填写报价,报价明细需打印出来盖章签字以附件形式上传到集采平台上。


(9)投标人的报价包含内容详见回标表格及报价说明。


(10)报价中包含为达到招标方及国家所需的各项安全防护、安全设施的费用;


(11)报价中包含各种赶工费、窝工费、待工费等应各种原因造成的赶工或施工间歇所需支付的费用;


(12)报价中包含工程各项资料(含完工资料)准备费及材料费,资料一式四份,相应材料进场材质文件需随车后附;


(13)报价中包含接受招标方的协调、管理及工作中必要的配合,以达到招标方的要求及受规章制度的制约而必须支出的费用;


(14)报价中包含所有中标方在投标报价时漏项、错项的费用;


(15)报价中包含施工方案在经招标方、业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再行完善所需增加的费用;


(16)报价中包含因招标方付款方式的改变及其它所需的各项工作及全部费用;


(17)中标方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括了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应由中标方为其施工人员交纳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其进场机械设备相关保险的费用,合同综合单价中包含中标方对现场施工难易程度综合考虑,同一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因现场条件及图纸原因而变化。


(19)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在包干单价中考虑;


(20)投标报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与业主及招标人指定的专业分包或其他专业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21)综合单价表中各分项所列做法为主要步骤,可能省略了一些次要步骤比如界面处理等,各单位在报价时已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并承诺没有因为未单列此步骤而存在漏报价项目。此分项综合单价被视为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完成的所有工序的价格,不存在任何漏报项。


(22)投标方施工范围内的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施工期间维修、成品保护及半成品保护均含在本次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额外计取费用。


(23)承包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施工设备材料均由分包人采购(除配电箱、电缆),合同清单以外材料价格由分包人配合承包人上报建设单位,以经建设单位审核后的材料设备价格为准。


(24)含税结算总造价包括现场签证、变更、索赔以及建设单位确定单价、品牌的材料费用、建设单位和甲方供应的材料、机械费用等所有费用在内,不因对建设单位的结算结果和过程等任何原因进行调整。


(25)应由乙方缴纳的所有应上缴当地政府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支付工程款和结算款时乙方提供给甲方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承包方式:包人工、包除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外的所有材料及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资料、包方案、包防雷报建、包验收(含防雷)、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施工措施。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对建设单位的工程结算工作。


(27)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和实际需要提供临时设施、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的费用。


(28)除施工现场临水、临电等由甲方有偿提供外,宿舍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29)本次招标报价形式采用采用总价包干合同形式,即包工包料。以附件《暂估工程量清单》为投标人报价依据(仅为报价依据,与合同条款无关)。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全部风险后报价。


4)计算规则:详见施工合同


4.6机械设备供应:投标人自行提供,招标人仅提供垂直运输(塔吊)、室外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


4.7材料供应:


4.7.1由分包购买的主材必须满足品牌:详见附件二


4.8其它要求


4.8.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人工价格、工程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结算均不调整。


4.8.2投标人中标后应首先满足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或项目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投标人违约工程履约保证金将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如发生投标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农民工找招标人闹事,发生一起,招标人将根据情节恶劣程度给予投标人 3000~50000 元的处罚,并于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4.8.3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安全员、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专职临电管理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4.8.4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使投标人施工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商务管理、作业人员人数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的,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分包合同约定的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8.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投标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于资格预审时所报名单一致。


4.8.6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4.8.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所签订的合同价一律不予调整。如果实际工期需要延期,在合同履约到期前15天内由分包提出,并签订延期协议,延长合同履约时间,合同单价不予调整。招标人清单中未包含的施工项目,在该分项施工前,投标人应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经招标人确定后与招标人确定综合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4.8.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工期内不因市场变化而调整,请投标人充分考虑风险综合在投标报价中。


4.8.9投标人中标后要在15天内完成地方政府的合同备案的相关工作。


4.8.10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向招标单位缴纳2000元的招标管理费,此费用不予退还。


4.9投标文件要求


4.9.1施工方案中应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进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材料采购及节约措施、成品保护、生活管理要求等;


4.9.2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企业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4.9.3投标人应提交与投标文件内容完全相同的电子文件,其格式应与招标文件所发电子文件格式一致。


4.1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安全及管理要求


4.1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统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由乙方维修、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线路,多头取电;严禁施工机械设备和照明各自独立取自不同的用电来源。


4.10.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同时规定,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S。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4.10.3三级配电


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按照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送电顺序,形成完整的三级用(配)电系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应不超过3m.配电箱和开关箱周围要有方便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能够因为堆放物品和杂物,或者有杂草、环境不平整妨碍操作和维修。电箱还要有门、有锁、有防雨、防尘措施。


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用铁板或者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并且装设端正、牢固,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要>1.3m0.6m<1.5m。


4.10.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采用TN-S三项五线制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保证施工安全。


4.10.5要求:承包人随时调动分包人的水工电工进行相关工作,保证施工现场临水临电正常运行,不影响各专业队伍的施工;电施工队伍要服从承包人指挥,若不服从管理,每次处罚200元。如乙方不能达到现场临电维护要求,甲方另找他人完成该工作,随之产生的费用将从乙方的当月结算费用中扣除。


第五条 投标报价要求


5.1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形式,包括设计、图纸、BIM:负责所有专业涉及到的泛光照明系统深化出图并出计算书(需驻场一名BIM工程师,电脑自行解决),报价中不限于人工费(包含工人工资)、误工费、材料费(包含损耗、材保费)、运输费(含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材料装卸费(包含总包供料)等全部费用)、劳动保护费用、材料实验费、复试费、辅材费、机械费、中小型机械机具及管理费、施工水电费、系统调试、设备调试费、检测试验费、各项保险费用、验收费、图纸多次深化费、资料编制费、加工单编制费、加工单复核、支吊架下料加工费、材料二次搬运费、材料转运费、垃圾清扫费、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交叉施工、塔吊盲区、恶劣自然条件下施工等的降效费、降尘降噪费、环境保护费、材料设备垂直运输费、工具用具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自有人员及材料及设备的保险费、意外伤害赔偿费、分包人临时设施费、安装防护、环保费用、成品保护费用、资料费、管理费、规费、利润、各种税费、备案费、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调试及验收费、培训费、深化设计费、与其他分包配合费等所有费用、配合承包人办理结算等所有费用等虽未提及但总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社会政府相关应缴纳的一切费用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期内燃料费、运输费、任何税率(含营改增税率调整)、工资、物价、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不给予乙方任何费用补偿。报价格式见回标表格。报价采取价税分离的形式,税金包括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投标方应纳的所有税。


注:中标综合单价已考虑各栋楼型、各个区域的差异,在此标段内工程甲方将不会就各个楼型、各个区域的差异给予任何补偿。


5.2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5.3投标人通过对现场考察,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初设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结合市场情况及自身企业的管理情况,以及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须知说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筑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


5.4投标报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与业主及招标人指定的分包或其他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5.5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的市场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5.6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工期延长所带来的风险;


5.7投标报价应考虑有可能因其它专业失误引起的返工风险,及施工过程中相关专业配合时引起的抢工、窝工风险;


5.9投标报价中需考虑材料搬运、运输及设备运输对施工增加的费用,中标后招标人将不会就材料搬运及运输给予任何补偿。


5.10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了解到现场的实际情况,并在报价中考虑因场地带来的施工不便及随时依据工程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材料设备等倒运而增加的费用,及一切由于场地而造成的其他费用。


5.11施工现场提供住宿。分包单位在报价前应考察现场,在报价中考虑上下班的误工费用,考虑到施工场地到临建场所发生的交通费用,后期不做任何补偿。


5.12本工程需中标劳务队垫付部分劳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需考虑垫付部分的资金费用。


5.13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1.3倍,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14作为有经验的合格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因下雨、下雪、酷热、严寒、雾霾等自然原因的天气和当地政府因各种原因要求的临时停工,上述原因均视为不可抗力,分包商不会因上述各种原因对承包商进行任何形式的经济和工期索赔、补偿,如发生上述索要事件,每发生一次,承包商有权扣除分包商10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直接扣除。除违约金外,分包商对承包商造成的的所有损失,承包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15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和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5.16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证书,中标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5.17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第六条 工程分包承包费结算与支付


6.1本工程无预付款;


6.2付款节点:本工程无预付款,无月度结算不予付款,每月按工程部及机电部办理确认的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结算,在业主泛光工程款到位的情况下次月付款至上月结算额的70%,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额的80%,剩余工程款在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予以支付(质保期为2年,不计利息)。分包结算必须做到月度结算,没有月度结算的一律不予付款。发生的预算外签证及零星用工月结月清,过时不补。款宽限期 3-6 个月,宽限期内不计算利息。未按时上报月度结算,每次罚款1000元,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没有月度结算不予付款,有跨月办理结算的不予付款直至办理完成空白月的月度结算。月检查综合得分在90以下,停付当月工程款。


6.3付款注意事项:乙方须提供项目施工所在地开具的建筑安装业统一发票和税票复印件。并在每次支付工程款前提供发票以及所需的资料,所开正规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税票复印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甲方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乙方银行账号内。乙方因手续不全造成的付款延误责任自负。


6.4发票事宜


6.4.1乙方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必须符合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一般计税的要求。本分包合同中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种类为专用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税率为%。增值税发票金额与合同约定的本期结算金额一致,体现为不含税金额和价税合计金额。


6.4.2乙方应于每次付款前5个工作日提交符合本合同项下要求的符合抵扣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签收发票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延迟验收及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6.4.3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4.4乙方必须确保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6.4.5发包方税务局备案相关信息:


纳税识别码:11010463370987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70987XW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翠微路支行


账号:110060836018150015495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


联系电话:010-63772720


承包方方税务局备案相关信息:


纳税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开具虚假、作废、未报税等无效发票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3开具发票种类错误;


4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5发票上的信息错误;


6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票面损毁或涂改等原因造成专用发票认证失败等。


6.4.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3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4.6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35%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4.7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6.4.8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投标须知


第八条 7.1本工程于 年 月 日 时在 开标


第九条 7.2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


第十条 7.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封标的;


第十一条 7.2.2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第十二条 7.2.3投标文件少于招标文件要求份数;


第十三条 7.2.4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第十四条 7.2.5投标文件未承诺招标文件管理目标;


第十五条 7.2.6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第十六条 7.2.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第八条评标和中标须知


8.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动经济、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8.2本工程按〖中建二局招标评标表〗进行评标,并评出中标人。


8.3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能在限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8.4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8.5招标人将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相关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得到回复通过后,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


8.6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到相关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中心内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8.7承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项目经理必须是在南京市备案、注册的人员)常驻现场,以代表承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除非与发包人书面协商一致,承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任何管理人员,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7.1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于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7.2若因分包单位自身原因,更换合同主体(非注销、企业名称变更等法定原因),视作分包单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 5 % 。


7.3因分包人自身原因无故退场,视作分包人违约,总包方有权通知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同时总包方将扣除分包方合同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尚未进场施工分包人无故退场,视作分包单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 5 %。


第十条、附件


附件一:《专业项目投标书》;


附件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附件三:《承诺书》;


附件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一


专业项目投标书


工程名称 首期启动区科研办公楼1#-12#、人才公寓、服务配套及地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项目泛光照明系统安装专业分包工程


投标人 (盖章)


企业资质类别


等级


企业法定代表人 (盖章)


施工队长


技术负责人 职称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首期启动区科研办公楼1#-12#、人才公寓、服务配套及地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项目泛光照明系统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清单


详见清单附件


附件三:承诺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首期启动区科研办公楼1#-12#、人才公寓、服务配套及地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项目泛光照明系统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招标文件的确认: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2.施工工期: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3.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达到甲方要求质量等级。


4.安全文明:


1)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确保“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的标准。


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并备案完,把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完,把实名制卡办理完。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在施工高峰阶段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


4)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5)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持证率要求达到100%。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1660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6)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5.工程造价: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劳务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6.管理模式: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7.材料管理:


1)甲供材料按计划领用,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


2)乙用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须符合南京市相关规定要求,对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甲方。


8.履约保证:一旦我方被选中,我司一定确保招标方的合同目标。并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并满足职业健康及安全卫生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协议书执行,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


附件四: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为我公司签署 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全,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1: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五: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签署 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书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


附件六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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