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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夷陵区农村路灯建设项目(湖北省十大民生项目之一)比价采购邀请函图1

2024年夷陵区农村路灯建设项目(湖北省十大民生项目之一)比价采购邀请函

2024-04-11 16:10228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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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标准以下小型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夷财采发〔2019〕4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夷陵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就2024年夷陵区农村路灯建设项目湖北省十大民生项目之一)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无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夷陵区农村路灯建设项目湖北省十大民生项目之一)

三、采购项目预算:25万元包含安装费用)

四、采购需求货物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为加快优化出行条件,解决农村地区“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进一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强化美丽乡村建设,营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画面,拟在鸦鹊岭镇黄金堂村、龙泉镇白庙村安装太阳能路灯100个,每村各安装50个。

二)采购内容:太阳能路灯100个包含安装)

三)项目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参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安装的太阳能路灯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灯具灯杆:光源选择LED功率40W以上,平均使用寿命5万小时以上;灯杆采用Q235标准的钢材材质,整体热镀锌喷塑处理,高度6—7米,上口径60mm,下口径140mm,厚度≧2.75mm,灯臂长度1.2m,阴雨天连续照明时间不低于7天。

2.地基浇筑4-M20):在立灯位置进行C25基础浇筑,混凝土凝固过程中及时浇水养护,72小时后方可吊灯安装,路灯顶部不能有长时间遮阳物体。

3.太阳能板:太阳能光伏板80W以上,光电转换率17%以上,采用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以及防腐铝合金边框,利用先进层压技术真空封装而成;安装时避免短接,输出线避免裸露,组件朝向正南。

4.锂电池:蓄电池配置不低于50AH磷酸铁锂电池,为太阳能光伏发电专用电池,使用寿命≧5年;安装时任何情况下禁止短接。

5.控制器10A/12V):为自带恒流源的太阳能控制器,全防水防潮,可任意调整灯的亮度。

6.设施保护:所有元件采用防雷电、防潮、防冻工艺处理。

7.安装要求:村庄出行频率较高的进出路、农户居住集中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广场等公共区域,进出路安装间距为50米,村内安装间距视情而定。

四)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

2.交货地点:夷陵区鸦鹊岭镇黄金堂村、龙泉镇白庙村。

3.付款方式:按照采购的数量,验收结束后,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4.免费质保期: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5.安装调试要求:提供安装调试方案,方案要求完整、合理。

6.验收方式:由采购人主持,采购人代表组成交付验收小组,对采购的太阳能路灯的质量及数量进行评定和清点。

7.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售后承诺,包括:质保期,响应时间,到达时间等。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照明器具销售及灯具销售”,在该项目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后审。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比价,供应商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比价。

五)供应商应提供最终报价承诺书,并将此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七)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八)供应商需提供灯杆、光源、太阳能板、控制器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比价采购邀请函领取时间和领取方法

一)发放时间:2024年4月9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11日17时30分止。

二)发放地点:夷陵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夷陵区夷兴大道140号)免费领取。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9时00分。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40号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1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以现场方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

四)响应文件密封与受理:纸质版响应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和加写标记,并在外包装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全称),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后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包括加盖公章的报价表、资格审查文件提供资格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技术方案。

六)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明标编制。响应文件应连续编页目录和封底除外)。响应文件一式三份,胶装成册。

2.纸质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方法:

一)评审时间:2024年4月12日9时00分。

二)评审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40号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评审方法:采购人确定3人以上单数比价小组,比价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技术方案审查;为防止低价恶性竞争和确保中标产品质量,比价小组在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中采取“平均价中标”的方式,去除最高价和最低价,其余投标单位累加计算平均价,最接近价格中标,推荐为成交供应商。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重新采购。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夷陵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华

联系电话:0717-7821173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40号

夷陵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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