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005-240006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五公司郑州航空港基础设施二标项目经理部第六工程处采购侧平石、透水砖,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本工程华夏大道(洪泽湖大道~祥港路)近期定位为实验区南北向客货运主通道,远期定位为南北向客运快速通道,是实验区“六横四纵半环”快速路系统组成部分。
华夏大道主线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为80km/h,其中隧道主线设计速度为60km/h;华夏大道辅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50km/h。本工程包含隧道预埋段工程和高架预埋段工程,其中隧道段起点为迎宾大道,终点为翱翔路,全长1.069km,道路为南北走向,红线宽度60m,标准断面主线为双向八车道规模,地面辅道为双向八车道规模,建设形式为隧道+地面道路。沿线依次与迎宾大道、云港路、规划路、翱翔路道路相交。相交形式平交。
高架预埋段远航路~巢湖路,共计24个承台桩基预埋。
工程设计内容为道路及随线敷设的雨水、污水及通信管线,路上设置道路照明及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等。本次设计专业涵盖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结构工程、基坑工程、桥梁工程、强电及弱电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
2.2.采购范围: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主要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 量 | 供应区域 | 备注 |
1 | C30预制侧石 | 100*25*30cm | 米 | 4079 | 郑州港区华夏大道快速化预埋段恢复工程 | |
2 | C30预制平石 | 50*50*10cm | 米 | 3909 | 郑州港区华夏大道快速化预埋段恢复工程 | |
3 | C30预制边石 | 50*15*8cm | 米 | 1531 | 郑州港区华夏大道快速化预埋段恢复工程 | |
4 | C30红色透水砖 | 300*150*60mm | 块 | 82846 | 郑州港区华夏大道快速化预埋段恢复工程 | |
5 | C30行进盲道砖 | 中黄色300*300*60mm | 块 | 11333 | 郑州港区华夏大道快速化预埋段恢复工程 | |
6 | C30提示盲道砖 | 中黄色300*300*60mm | 块 | 464 | 郑州港区华夏大道快速化预埋段恢复工程 | |
7 | C30树池侧石 | 1.5*1.5*0.2m | 套 | 142 | 郑州港区华夏大道快速化预埋段恢复工程 | |
合计 | 104304 |
备注:以上询价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2.5.交货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需方工地。
2.6.质量技术要求:
人行道材料采用彩色透水砖预制,盲道材料采用黄色砼预制,厚度均为6cm,透水砖抗压强度值平均不小于40MPa,单块抗压强度值不小于35MPa,抗折强度平均不小于5MPa,单块抗折强度不小于4.2MPa,透水系数应大于1.0*10-2cm/s,透水砖要求通体着色,底部平整。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物理性能符合《城镇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及《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2012)。
侧、平、边石均采用C30混凝土预制,外露部分光亮。上表中所示尺寸均为实际尺寸,不含缝宽。质量符合《混凝土路缘石》(JC/T899-2016)要求,结构尺寸符合《城市道路路缘石》(05MR404)要求。
2.7.付款方式:
2.7.1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需方两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2日前到需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2.7.2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2.7.3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60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货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因需方资金问题资金未到账,供方体谅需方,并继续保证供应。需方资金到位后及时向供方支付。每批次材料质保金在质保期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7.4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基础设施二标项目经理部第六工程处收取,具体缴纳要求如下:合同签订前,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向招标人一次缴清: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履约担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采购合同执行完毕并结算完最后一笔货款一直有效。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
2.8 投标保证金: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
支付投标保证金:
缴纳方式: 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注:每个项目的各个投标人账号均不同),供应商按此账号递交保证金即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询价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报价人资格条件
3.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3.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制造企业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但生产制造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3.报价人能开具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报价人近一年具有与本次询价产品相同或相近的材料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至少1份,合同金额不得少于50万元。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6.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9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集团及水电五局级供应商黑名单。
4、价格调整
4.1、本询价涉及的侧平石、透水砖价格组成如下:
综合交货单价(E):综合交货单价已包括混凝土砖的生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包括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含税合价(F)=数量(A)*综合交货单价(E)
4.2、合同执行期间的调价方式
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予调整。
注:含税综合到货单价,目前税率为3%或13%。若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按国家最新税率调整供货单价。调整公式:税率调整后含税综合到货单价=税率调整前含税综合到货单价*(1+调整后的税率)/1.03(1.13)。
5、计量及验收方式
5.1计量
侧平石按米计量,透水砖按块计量,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5.2. 侧平石、透水砖验收
供方按国家标准要求随货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需方若有质量异议,立即将此批侧平石透水砖原地封存,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到场取样。供需双方共同派人按批取样送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侧平石透水砖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经检验如果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供方自行负责退货,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需方有权向供方要求索赔损失。若在供方在收到需方索赔通知后5天内未予书面答复,则认为供方已接受上诉索赔。检验时按以下条款执行:
5.2.1、侧平石、透水砖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必须随车提供产品的出厂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交需方验证人员。每批侧平石、透水砖的质量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一式两份,原件交需方质量部,复印件加盖供方质保章后交需方设备物资部一份。
5.2.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侧平石、透水砖由于供方原因造成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需方拒收,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2.3、侧平石、透水砖的交货数量按双方实际验收数量结算。
6、结算方式
6.1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需方两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2日前到需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6.2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60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货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每批次材料质保金在质保期满(6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担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采购合同执行完毕并结算完最后一笔货款一直有效,自合同终止之日起90日内退还供方。
7.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2月28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5)。
7.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4年3月1日16: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供应商报名前需要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并通过网站初审。只有成为水电五局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在线报价。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在线报价的责任自负。(注册、申请成为水电五局合格供应商事宜可联系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客服联系人:蔡亚琴)。
9、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6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或小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中标候选人。
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公司
联 系 人:刘艳 翟华杰(项目)
电 话:13568946798 18148026839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话:1869582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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