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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住院楼及发热门诊工程勘察设计(含BIM)招标公告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上海
  • 发布日期:2024-02-19 11:21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上海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2123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住院楼及发热门诊工程勘察设计(含BIM)
标段(包)名称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住院楼及发热门诊工程勘察设计(含BIM)
性质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1-440113-04-01-149857

投资项目名称

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住院楼及发热门诊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住院楼及发热门诊工程勘察设计(含BIM)

标段(包)名称

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住院楼及发热门诊工程勘察设计(含BIM)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138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地块新建住院楼一栋(含平急两用发热门诊),地址为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床位600张,新增建设住院楼1幢,含平急两用门诊(发热门诊)、地下停车设施及室外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全院总床位数1000床。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1045.3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约331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08平方米。项目地上19层,建筑面积71808平方米;地下3层,建筑面积28200平方米;其中建筑总高度80.1米,总层数19层;其中裙房为1~5层,裙房层高为23.5米。拆除及复建部分包含现有的高压氧舱、污水处理池、液氧罐,并对以上拆除的功能进行复建。现后勤楼二三楼改造为电房,需对后勤楼1719平方米进行结构加固及改造;具体规划形态、建筑层数及功能组合,在满足设计任务书和相关规范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优化调整。主要工程包括:土建、装修、垂直交通、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空调及通风、消防、道路及广场、景观绿化、景观照明等。

招标内容

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住院楼及发热门诊工程勘察设计(含BIM)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住院楼及发热门诊工程勘察设计(含BIM)(项目名称)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由2401-440113-04-01-14985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住院楼及发热门诊工程勘察设计(含BIM)

2.2 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138号

2.3 工程规模: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地块新建住院楼一栋(含平急两用发热门诊),地址为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床位600张,新增建设住院楼1幢,含平急两用门诊(发热门诊)、地下停车设施及室外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全院总床位数1000床。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1045.3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约331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08平方米。项目地上19层,建筑面积71808平方米;地下3层,建筑面积28200平方米;其中建筑总高度80.1米,总层数19层;其中裙房为1~5层,裙房层高为23.5米。拆除及复建部分包含现有的高压氧舱、污水处理池、液氧罐,并对以上拆除的功能进行复建。现后勤楼二三楼改造为电房,需对后勤楼1719平方米进行结构加固及改造;具体规划形态、建筑层数及功能组合,在满足设计任务书和相关规范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优化调整。主要工程包括:土建、装修、垂直交通、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空调及通风、消防、道路及广场、景观绿化、景观照明等。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投资总额:人民币87124.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73842.39万元;

2.6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设计规范年限

2.7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2.7.1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2.7.2工程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剪切波速实验、地下管线探测、土壤氡检测、控制点购买等)和超前钻工作(如有)等工作,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2.7.3工程设计内容:征地红线范围内(市政道路除外)的总平面方案、配合处理红线外垮市政路连廊及地下室连通设计、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所有单体建(构)筑方案设计及修改(含效果图)、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基坑开挖及基坑支护)、抗震支架深化设计、绿色建筑二星或以上设计、人防、消防、卫生防疫、防雷、围墙、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建筑、构建建筑信息模型(BIM)及BIM现场的应用与优化、燃气、节能、环保、施工用地围蔽设计配合、施工及设备招标配合、施工现场指导监督和配合服务、相关报建(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环评、水保、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等)配合、规划报建及方案报建所需的电子报批文件编制、结算配合服务、保修配合服务,配合提供竣工图编制所需电子文件及竣工图审核等保证本项目正常投入运营所需的其他发包方认为会纳入的其他专业设计。【注: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新建主体建筑、附属设施的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包括基坑及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气[含外电接入(需设计接至主管部门指定接入点)、永久用电(含报装工作)、绿色建筑二星级或以上标准设计、建筑内部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动力、照明配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智能化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逃生指示系统、防雷及接地、充电桩等,室外配套工程配电和照明工程(含泛光照明),无障碍工程、电力等管线综合平衡等]、装饰装修(含室内装修)、给排水、空调通风、燃气系统、厨房工程、标识系统[如户外/楼宇(建筑出入口标识、道路指引标识、服务设施标识、公示牌制作等)、楼层、各功能单元标牌、门牌、窗口牌等]、建筑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机房工程、环保工程、幕墙工程、泛光照明、消防、防雷、人防、电梯、土方平衡、柴油发电机房深化设计、室外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道路及广场工程、围墙及大门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的专业和专项设计。在用地红线内周边为保证项目在生产建设、使用运作期间的安全所必须采取的措施,所需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基坑支护(2)场地土石方平衡(3)开展本次设计所必需的由政府、设计方自行组织及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专家评审均属于设计单位工作范围,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外水、外电等设计分包应征求当地主管单位意见,分包合同需经发包人审批同意。】

2.8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作目标

2.8.1 勘察服务期限:中标人应在项目第一次见面会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勘察工作大纲,勘察工作大纲经发包人确认后25个工作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包括征地拆迁图)。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费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费合同价格的30%。

2.8.2 设计服务期限:中标人应在项目第一次见面会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大纲,之后3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成果,经发包人内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初步设计正式成果(含概算)设计,经发包人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的征询意见稿,征询意见收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稿,施工图审查意见提供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招标施工图。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费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费合同价格的30%。

2.8.3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10前期服务机构:

2.10.1 机构名称:广东国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概念性设计方案编制单位);

2.10.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11 本项目绿色建筑设计要求为绿色建筑二星级或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仅限香港企业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提供),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证书: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具有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相应的勘察资质及设计资质要求。

[注释]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但符合本公告要求独立参加投标条件的香港企业,可按本公告要求独立投标。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54.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3.5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建筑师,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1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

3.6投标人委派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勘察)专业负责人均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注册执业资格(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②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③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专业工作年限从毕业证书的核发时间[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起计)。

注:(1)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2)因当地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1月)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3)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4)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自行如实声明,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交声明)。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双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合作设计协议》(如有)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和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 投标人 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牵头人进行签章即可。

3.9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格式及内容签署并盖章《投标人声明》。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相关风险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若投标过程中因故需要终止该项目的招标时,招标人无需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2月9日00时 00 分至2024年2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 交易平台 。招标公告下文及招标文件中提及的 交易平台 均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6.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2月29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3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文件(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文件(备用)递交时间:2024年2月29日14时45分至2024年2月 29日15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润路333号)开标室。

投标人代表须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文件(备用)提供,格式见招标文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文件(备用)需按招标文件规定封装。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文件(备用)。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文件(备用)。

6.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6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6.6.1 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2月29日15时 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或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润路333号)开标室)。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6.6.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2月29日15时00分至2024年2月29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可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7.费用

7.1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7.2 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170.09万元,其中:

(1)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90.74万元(其中超前钻勘探综合单价不得高于120.00元/米,暂定工程量为:10000米);

(2)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64.32万元;

(3)BIM技术应用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15.03万元;

7.3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2019年4月12日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收费导则》中所附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收费标准下浮20%扣除29.80万元,所得结果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作为计价结算,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设计费限价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安费为基价进行计价,设计费扣除前期已发生的概念性方案设计费29.80万元。

7.4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2019年4月12日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收费导则》中所附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收费标准下浮20% (1-投标下浮率)作为计价结算,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超前钻勘探费按实际工程量及投标人报的综合单价结算(投标时暂按发包人提供的暂定工程量填报),最终以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结算价为准。

7.5 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2019年4月12日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收费导则》中所附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收费标准下浮20% (1-投标下浮率)作为计价结算,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7.6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2019年4月12日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收费导则》中所附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收费标准下浮20% (1-投标下浮率)作为计价结算。同一管沟,相同种类的管线只按延长公里计费一次;同一管沟,不同种类的管线,可分别计费。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7.7 BIM技术应用费用按《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2019年修正版)》计取,总建筑面积暂按100008㎡;结算时以区规划局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建筑面积为准,按实结算。最终以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结算价为准。

7.8 本项目的合同价最终结算金额以番禺区财政局审定为准。

7.9 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8.其他事项

8.1 中标人应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包含在投标价中。

8.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

8.3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8.4 中标人提供用广州坐标做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同时提供用广州2000坐标做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应各环节报建图用于用地、规划报建。物探、测量、地质勘察报告附图同时提供广州坐标、广州2000坐标的图纸。

8.5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次投标报价应包括设计报建、设计送审、各行业各阶段设计成果报批时相关部门收取的电子数据报批格式转换和验证,以及符合规划报建要求的现状地形图和总平面图套图、设计报建报批配合、环评水保等咨询工作的配合、设计过程跟踪配合、招标配合、施工现场的配合(包括现场指导与监督人员)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提及。为完成合同各专业设计内容,承包人如无某项专业设计资质的,须由承包人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该项设计,其成果满足相关部门报审要求,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同时工程设计费报价需包含评审、征询意见和研讨时发生的专家费、交通费、会务费、考察调研费等一切费用,设计期间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所发生的发包人要求宣传、汇报(含音像、动画、效果图等资料)的费用,设计费用应包括为设计提供支撑保证设计获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安全评估、专家认证、基坑支护等专项设计方案审查等各项费用并配合报建报批工作并保障工作车辆的安排使用。上述所列发生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设计各阶段的方案调整及设计变更等不另外增加设计费。勘察费用中应包括临时占用土地、青苗、树木赔偿费、交通工具费用及影响勘察施工正常进行发生的有关费用。各设计阶段评审及征询意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8.6中标设计单位必须按相关职能部门的报审要求提供设计成果。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图纸电子文件必须被规划部门检测合格,提供设计成果时一起提供检测合格的电子文件及检测的有关证明资料。

8.7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

电 话:020-32653013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13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4)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8.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9.1.1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

9.1.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138号

9.1.3 联系人:黎主任

9.1.4 电话(手机)号码:020-32653013


9.2 招标代理机构

9.2.1名称:广东省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9.2.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石基村段64号306房D15

9.2.3 联系人:林工

9.2.4电话(手机)号码:17765264134


9.3 交易服务机构

9.3.1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3.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9.3.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9.3.4 传真号码:/

9.3.5 网址:http://www.gzggzy.cn/


9.4 招标管理机构

9.4.1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9.4.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

9.4.3 电话(手机)号码:020-84892221

9.4.4 传真号码:/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和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住院楼及发热门诊工程勘察设计(含BIM)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三)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四)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五)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六)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八)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九)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十)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区域范围不包括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一)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二)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 挂证 违法违规行为。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 无 。)

七、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可只需投标牵头人签字及盖章。

`附件2: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工期(交货期)

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

317009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2-09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2-29 15: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2-29 1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02-29 15:00:0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

办公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石基村段64号306房D15

招标人联系人

黎主任

联系电话

020-3265301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创业中心207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1776526413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4892221

发布责任人

广东省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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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文本扫描

(挂网版)招标公告-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住院楼及发热门诊工程勘察设计(含BI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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