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响堂街道办事处2024年春节亮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01月30日 15:2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城市响堂街道办事处2024年春节亮化工程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海城市响堂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海城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30日 15:20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报名材料发送代理机构邮箱(lnwddlgs@163.com)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9.21507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嘉诚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2-3161688 | ||
采购单位 | 海城市响堂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城市响堂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贾显刚 134780093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嘉诚 |
项目概况
海城市响堂街道办事处2024年春节亮化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材料发送代理机构邮箱(lnwddlgs@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T2024002
项目名称:海城市响堂街道办事处2024年春节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21507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21507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海城市响堂街道办事处2024年春节亮化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共3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对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无在建工程记录,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供应商不得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 至 2024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材料发送代理机构邮箱(lnwddlgs@163.com)
方式:网络领取(发送电子邮箱)/现场领取 (一)获取文件必须提供的有效证件: 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无需提供);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参级)资质证书;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仅需提供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购买招标文件转账凭证; 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lnwddlgs@163.com),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上述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2-3161688转8011)确保邮件正常接收(所发送材料仅限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市顺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21003010024138895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邮寄方式递交 地点: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时间:2024年2月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腾讯会议不见面开标(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三)本公告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http://www.ccgp.gov.cn/。
(四)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1)使用规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评审记录一并保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响堂街道办事处
地址:海城市响堂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贾显刚 13478009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陈嘉诚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嘉诚
电 话: 0412-316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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