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双拥路口雕塑拆除安装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TFYCG2024-01
项目名称:石河子市双拥路口雕塑拆除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3065元
最高限价:983065元
采购需求:雕塑基础拆除工程、景观照明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雕塑安装及地面恢复,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通知》(兵财库〔2022〕33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7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1月29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河子市北三路爱派国际写字楼22楼
方式: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河子市北三路爱派国际写字楼22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河子市北三路爱派国际写字楼2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第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石河子市乌伊东路224-1号
联 系 人:潘博峰
联系方式:0993-2014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通方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市北三路爱派国际写字楼22楼
联系方式:0993-2611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欧莉、刘李群、刘双慧
电 话:0993-261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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