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公告
一、 项目概述:
日 期:2024年01月19日
项目编号:201309-2024-SZ-17228-013
二、项目内容:
标段 | 项目内容 |
I | 中国二十冶深圳公司宝龙项目文体中心泛光照明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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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请人对中国二十冶深圳公司宝龙项目文体中心泛光照明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2):要求投标人具有 类似工程施工 业绩。
3):上传盖章的“附件1:工程项目施工分包基本合同条件承诺书”。
4):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未上传投标保证金回执则预审不通过)
5):与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
说明: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将上述资格要求的1~4项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资审所需文件。
四、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冶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cc.com.cn/)上注册成为正式会员,方可报名参与投标。通过登入中冶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浏览资审文件。
(2)按要求提交资审文件,并通过后,方可登入中冶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浏览标书。
(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于2024年01月19日15:00-2024年01月25日15:00之间递交到中冶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址为http://ec.mcc.com.cn/。迟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收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资格预审通过后,请于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1月30日,自行在中冶电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资格预审截止前,以银行汇款形式向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1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按以下账户信息转账),禁止以个人账户转账。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号:
户名: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344570004000088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牡丹江路支行
转账汇款时注明“2024014056 中国二十冶深圳公司宝龙项目文体中心泛光照明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中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履约担保。
招标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邮 编:518000
联系人:卢振利
联系电话:18718185636
日 期:2024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