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 年度园区路灯、电力箱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XZB202310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2026年度园区路灯、电力箱站运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2.6636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村科技创新园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概况:为保证园区路灯及电力箱站正常养护使用,需养护路灯 158 盏,维保电力箱站 3 座、变电室 1 处,按要求对变压器及配套开关等设施进行预防性试验检测,出具报告,同时新购海宁路变电室所需全套绝缘工具,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2.项目地点:天津市武清区。3.项目预算:22.6636 万元。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 3 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天津市和武清区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6 年度园区路灯、电力箱站运维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2026 年度园区路灯、电力箱站运维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能够证明其具备民事能力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证件;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四级及以上证书;
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
(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均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2)本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2012】141 号文件、【2012】1091 号文件和津建筑【2018】489文件规定,工程项目开工前,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通知建设单位。投标文件需提供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7、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或参加开标仪式,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00;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按照“七、其他”办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七、其他
网上报名办理流程:请贵单位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成 1 个 PDF 发送至我单位邮箱 longxu1817@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2、文件费汇款凭证;
(1)招标文件 800 元(售后不退)。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汇款账号:0217000104001259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明支行(非投标保证金账户),缴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投标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村科技创新园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天津武清区高村镇汇海路一号(高德地图搜京津高村科技创新园即可)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6602295369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 3-1-125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2-58316026-227
电子邮件: longxu181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