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路灯智能化节能(EMC)改造项目第三方节能量监测服务
招标单位 : 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编号 : 2023122702
采购公告截止时间 : 2024-01-0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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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企业信息明光市路灯智能化节能(EMC)改造项目第三方节能量监测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12-27
明光市路灯智能化节能(EMC)改造项目第三方节能量监测服务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2023122702
一、项目概况
2022年,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企业信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纳入市政管养的路灯进行节能和智慧化管控升级改造,目前已改造完成,投入运行。
为保证运行期间节电率准确、客观,同时根据《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367号)相关规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效果必须由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审核确定。为做好相关工作,拟采购一家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对项目运行期(2024-2026)三年的节电率进行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共12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明光市路灯智能化节能(EMC)改造项目第三方节能量监测服务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预算金额:共计22万元(人民币)。
4、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或省级及以上节能机构主管部门备案的能源审计或节能量审核资质。
5、采购需求
(1)对明光市路灯智能化节能(EMC)改造后运行期进行监测,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运行期内,在节电基础上,监测路灯照度标准是否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各种级别、各种类型的道路节能改造后的路面平均照度需满足如下要求:从当日开灯时间至智能调光之前,路面平均照度不低于《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中规定的平均值;智能调光后至当日关灯时间,路面平均照度不低于《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中规定的限定值。
2)合同期为项目运行后第二年-第四年(2024-2026)节能监测(每季度一次)。
3)每季度抽查10条道路路灯对路灯照度、消耗电量进行监测,与节能改造前基准值同路灯情况进行对比,得出节电率;每季度抽查5条LED路灯路段对照度进行监测,监测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4)依据节能改造前的监测结果对节能改造后的项目进行监测,测试出实际用电量及节电率,每季度出具节能监测报告,包含项目节电率、光照度相关参数及计算方式,并附监控现场的影像资料。其中节电率作为本项目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收益的重要依据。
6、服务期:运行期第二年-第四年(2024-2026)。
三、响应单位业绩资格要求
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需求
对明光市路灯智能化节能(EMC)改造项目进行监测,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对项目运行期(2024-2026)三年的间节电率进行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共12次。监测项目运行期节电状况是否满足合同规定。如果合同履约良好,可续签2年。
2、每季度抽查10条道路路灯对路灯照度、消耗电量进行监测,与节能改造前基准值同路灯情况进行对比,得出节电率;每季度抽查5条LED路灯路段对照度进行监测,监测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依据节能改造前的监测结果对节能改造后的项目进行监测,测试出实际用电量及节电率,每季度出具节能监测报告,包含项目节电率、光照度相关参数及计算方式,并附监控现场的影像资料。其中节电率作为本项目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收益的重要依据。
五、人员及设备配备要求
具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必备的检测仪器,专业人员中至少有二名及以上取得电气专业学士学位,检测仪器至少要包括照度仪、电能质量分析仪和温湿度仪等。
六、业绩要求
供应商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供应商提供二份路灯节能量审核业绩;或供应商提供三份节能量审核业绩。
七、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报价按每年度监测费用进行报价,三年合计监测费用为总价。包含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的所有材料、劳务、利润、税金、各类保险、补偿费、政策性及指导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应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追加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八、付款方式
每一年支付一次服务费用(支付当年度监测费用)。
九、其他要求
1、供应商单位提交的监测报告必须合法有效,相关数据真实有效,业主单位有权进行复核。
2、供应商须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检测工作,严禁与合同能源改造单位相互串通,一经发现,取消其服务资格,解除合同并追求其相关责任。
3、供应商须为监测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在每次监测作业时,必须符合相关安全作业规定,监测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触电事故、交通事故等任何安全事故均有中标单位负责,与业主单位无关。
4、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按国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专家评委费按实际支付(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十、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有效最低价法评审。
1、“有效最低价”主要考虑:①报价是否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②报价是否会降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供货期、服务内容、功能要求;③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或错项。
2、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作为供应商候选人推荐。
3、经评审合格后如最低报价有2个及以上的供应商时,按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即以报出最低价提交时间最早的为中标单位。
十、开标时间、文件提交方式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2号下午16时00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标书递交方式:递交至明光市池河大道439号明光跃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5、开标地点:明光跃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6、招标人名称: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企业信息
7、招标人联系人:王功明
8、招标人电话:13956328055
9、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娜
11、代理机构电话:15155017807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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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明光市路灯智能化节能(EMC)改造项目节能量监测询价采购文件(12.2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