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B0603010020231577342
项目名称: 办公照明灯更换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3720.0000
需求详情:
办公照明灯更换
服务周期: 6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企业信息
联系人: 宋亚男
联系电话: 16604678820
联系座机: 0467-2120626
四、参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