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镇东胜村2023年路灯亮化项目工程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次竞争性比选项目柏林镇东胜村2023年路灯亮化项目,经柏林镇党委政府、柏林镇东胜村村民委员会研究同意实施,项目业主为:柏林镇东胜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东四路、五陶路、楠苏路在内的公路沿线区域安装太阳能路灯200盏,参数要求:灯杆高度≧6m,带反光标志;太阳能板≧150W(带防锈防腐功能);灯体功率≧100W光衰小于3%(带防水防锈、光源穿雾力强)照明时间≥10小时;太阳能专用外挂免维护锂电池容量120AH(12V升压衡量20AH)及相应匹配的太阳能控制器;基础坑:60CM*60CM*80CM深,C30混凝土。
1、含土地占用费。
2、含200盏路灯的所有工序。
3、质保期:3年。
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本项目发包最高限价为:¥360000.00,大写:叁拾陆万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比选,投标人具备承包商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在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公示栏公布及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http://www.jiangjin.gov.cn/jz/blzrmzf_69054/)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等全部内容。无论下载或者到现场领取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竞争性比选招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2.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于领取本工程竞争性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同时,缴纳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8000元整(账户信息: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村民委员会企业信息,单位账号:1567020120010001096,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津支行柏林分理处)。投标保证金于竞争性比选结束后退还。未参与竞争性比选的,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提交履约担保的其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五、竞争性比选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18日9:30-9:40
(二)抽取时间:2023年12月18日9:40
(三)抽取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村办公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东胜村公示栏及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http://www.jiangjin.gov.cn/jz/blzrmzf_69054/)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村民委员会企业信息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
联 系 人:陈刚
联系电话:023-47777658
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村民委员
2023年12月 14日
第一章 项目名称:柏林镇东胜村2023年路灯亮化项目
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
招 标 人: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村民委员会企业信息
(盖章)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比选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章 柏林镇东胜村2023年路灯亮化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次竞争性比选项目柏林镇东胜村2023年路灯亮化项目,经柏林镇党委政府、柏林镇东胜村村民委员会研究同意实施,项目业主为:柏林镇东胜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东四路、五陶路、楠苏路在内的公路沿线区域安装太阳能路灯200盏,参数要求:灯杆高度≧6m,带反光标志;太阳能板≧150W(带防锈防腐功能);灯体功率≧100W光衰小于3%(带防水防锈、光源穿雾力强)照明时间≥10小时;太阳能专用外挂免维护锂电池容量120AH(12V升压衡量20AH)及相应匹配的太阳能控制器;基础坑:60CM*60CM*80CM深,C30混凝土。
1、含土地占用费。
2、含200盏路灯的所有工序。
3、质保期:3年。
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本项目发包最高限价为:¥360000.00,大写:叁拾陆万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比选,投标人具备承包商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在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公示栏公布及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http://www.jiangjin.gov.cn/jz/blzrmzf_69054/)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等全部内容。无论下载或者到现场领取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竞争性比选招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2.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于领取本工程竞争性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同时,缴纳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8000元整(账户信息: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村民委员会企业信息,单位账号:1567020120010001096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津支行柏林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于竞争性比选结束后退还。未参与竞争性比选的,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提交履约担保的其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五、竞争性比选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18日9:30-9:40
(二)抽取时间:2023年12月18日9:40
(三)抽取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村办公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东胜村公示栏及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http://www.jiangjin.gov.cn/jz/blzrmzf_69054/)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村民委员会企业信息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
联 系 人:陈刚
联系电话:023-47777658
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村民委员会企业信息
2023年12月 14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比选内容
项目名称:柏林镇东胜村2023年路灯亮化项目。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为改善柏林镇东胜村生产生活条件,依据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涉农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津财农【2023】71号)精神我镇柏林镇东胜村2023年路灯亮化项目的施工建设承包,质量要求和工程量详见柏林镇东胜村2023年路灯亮化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叁拾陆万元整(¥:360000元)
四、竞争性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时间:2023年 12 月 18日上午9时40分
(二)比选地点:柏林镇东胜村中会议室
五、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条内容按项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所需资料)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授权代理人
六、投标文件份数、装订要求、密封
(一)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1份。
(二)装订要求
比选申请文件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同时必须装袋密封并加盖比选人公章。
(三)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文件”袋,投标文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投标文件”袋应按本条第(四)项“封套格式”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四)封套格式
应在“投标文件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柏林镇东胜村2023年路灯亮化项目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2023 年 12 月 18日 9 时 40 分前不得开启
七、竞争性比选方式
1.竞争性比选:2023 年 12 月18日上午9时40分。提交比选资料,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3人及以上单数的比选评审小组负责比选评审,采取低价中标法确定中选承包商。即在满足比选条件下的参选单位报价最低者中标。
2.重新比选招标:报名承包商不足2家的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2家的,招标人在分析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组织竞争性比选。
3.比选结果公示: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竞争性比选后,比选结果立即在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内及江津区柏林镇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4.承包商确定:比选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间无异议、投诉或异议、投诉不成立的,招标人应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在公示期满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则按序依次递取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5.合同签订: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比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后2日内必须动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承包商比选须知
本工程以柏林镇东胜村2023年路灯亮化项目实施方案等为依据,不增加工程量。
九、结算方式
以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柏林镇东胜村2023年路灯亮化项目实施方案”等为依据,以镇验收小组验收结果为结算价。
十、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并经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拨付到工程价款的97%,其余3%的工程价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后10日之内无息付清。
十一、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十二、履约担保
(一)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金额:中标价的2%。
(二)担保方式:转帐。
(三)提交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规定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重新确定中标人。
(四)退还时间:本比选招标工程完工经镇验收小组验收后 15 日内退还,不计息。
十三、联系方式
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村民委员会企业信息
联系人:陈刚
电话:023-47777658
邮 编:402277
封面及目录格式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