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江大道(剑兰路东侧规划路-东外环)工程(勘察设计)[A3302010220021822001001]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甬江大道(剑兰路东侧规划路-东外环)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代码: | 2205-330200-04-01-511180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企业信息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574-87197634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孔佳钰、彭秀雅、何丁华、蒋森佳 电话:13967830072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范围: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15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2.6亿元,本次招标建安费限额设计为2.6亿元,具体以工可批复的金额为准。建设规模:全长约2.1千米,道路标准段规划红线宽度为28米为双向4车道,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建设地点: 位于宁波市高新区,西起剑兰路东侧规划路,东至东外环 。2.2招标范围:甬江大道(剑兰路东侧规划路-东外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管线工程(雨污水、给水等)、交通设施、道路照明、河坎、治安监控、公交、环卫等附属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勘察(主要为必要的初勘、详勘、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精探))、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3服务期限:项目分期实施,每期总周期为100日历天,其中方案深化30日历天;初步(含概算编制)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勘察工程满足设计需求,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2.4质量要求:勘察成果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及相关审批部门审批要求深度 。 | ||
招标规模: | 全长约2.1千米,道路标准段规划红线宽度为 28米为双向4车道,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 标段(包)划分: | 1 |
标段(包)名称: | 甬江大道(剑兰路东侧规划路-东外环)工程(勘察设计) | 标段(包)编号: | A3302010220021822001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6,000,000.00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拟派主设计师可兼任);3.4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市政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5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12-14至2024-01-04,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1-04,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上发布。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4-87187749 |
信息来源: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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