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体育中心综合馆照明灯具采购更换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BFFWZ02444
原公告日期:2023-11-06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体育中心综合馆照明灯具采购更换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FWZ02444
各投标人:
1.关于招标文件中P108页技术要求4“采用焊接翅技术散热方式”,是否可以取消的问题。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关于招标文件中P108页技术要求2“配备高强度耐冲击安全钢化玻璃”是否可以用其他的面罩形式的问题。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关于招标文件中P108页技术要求8“灯具 L90>120000h(灯具光通量输出衰减至初始值 90%所用的时间。”是否可以修改为灯具寿命不低于50000小时的问题。
答:L90>12000h,指的是灯具光通量输出衰减至初始值90%所用的时间,不是灯具寿命使用时间。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关于招标文件中P109页“2专业灯具:参数要求功率550W,数量12套”,因此处灯具用于观众席,国家规范标准GB/T38539-2020,观众席灯具功率不超过100w,此灯具功率和数量是否可以自行深化设计的问题。
答:以上规格数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厂家相关参数在不低于此标准的前提下自行上报深化方案,并可以根据深化方案调整灯具照明的数量规格型号、其他材料或增加项目类别等。
5.关于招标文件中P110页“3专业灯具:万向节”是否可以取消的问题。
答:安装调节配件需具有水平和垂直角度双向可调固定装置,有准确刻度盘指示标记,确保现场安装能把各灯具设计模拟角度精准实现到现场,以保证照明设计的效果;同时在维护灯具或更换光源时能够保证原来设定的瞄准角度,不改变其瞄准角度即可予以认可。
6.关于招标文件中P110页“4驱动器:放置箱”驱动器放置箱数量和灯具数量不同,与P107页中的内容“3.其它要求 ……一套驱动器最多驱动一套LED 灯具…”的要求相矛盾,是否可以修改数量为120 只的问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已明确说明:以上规格数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厂家相关参数在不低于此标准的前提下自行上报深化方案,并可以根据深化方案调整灯具照明的数量规格型号、其他材料或增加项目类别等,驱动器数量须与照明灯具数量相对应。
7.关于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拟派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电气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 2 分,满分 2 分。”,若拟派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是否予以认可的问题。
答:拟派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予以认可;
8.关于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过往类似项目案例评审打分标准为:“投标人可提供与本项目较为匹配的过往承担项目案例评审、建设效果、施工工艺及过程、竣工完成照片、第三方检测验收报告(附相关业绩证明或业主相关证明,提供一个项目案例即可)。”第三方出具的检测验收报告不能完全体现工程验收情况,是否可以取消或用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代替的问题。
答:可以用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代替。
9.关于招标文件中是否可以删除推荐品牌中“哈勃”品牌,重新选择其他品牌进行补充的问题。
答:上述品牌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
10.关于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所投灯具品牌进行评分:通过对品牌大型赛事应用业绩、品牌档次、技术先进性、便于维护性,售后服务体制、大型赛事保障专业性等评审要素评审”是否可以取消该条评分项的问题。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1.关于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是否可以建议删除“过往类似项目案例评审”的问题。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2.关于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业绩”是否予以修改的问题。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根据国标GB/T 38539-2020《LED 体育照明应用技术要求》,本项目未对灯具的耐久性参数进行明确,且招标文件中第106页“2.一般要求 (5) 大功率(≥500W)灯具的宜为分体式结构,便于安装和维护;”、招标文件第107页“3.其他要求 (1) 驱动箱既可以远距离安装,且安装在指定位置,一套驱动器最多驱动一套 LED 灯具。灯具的驱动需通过 CCC 或 CE 或 UL 认证,需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招标文件第110页“序号:4,设备材料名称:驱动器放置箱,设备技术性能:2、高压铸铝外壳,箱体厚度不小于 2mm,内外喷涂,具备防锈功能,具有一定抗冲击性能; 3、每个驱动器箱内独立设置隔离开关、 浪涌保护器及保险装置; 4、箱体与灯具可长距离分离安装,距离需>200m,以便其安装在指定位置。”是否予以修改,并相应修改该项技术要求及报价要求的问题。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4.关于招标文件中P110页“4驱动器放置箱:箱体与灯具可长距离分离安装,距离需>200m,该距离规格是否可以调整的问题。
答:本项调整为:箱体与灯具可长距离分离安装,距离需<200m。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体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习友路与怀宁路交口东南角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51-6354242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61;66223831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补疑1.pdf
信息来源:https://ggzy.hefei.gov.cn/jyxx/002013/002013001/20231106/a12ea3c9-c25c-4460-8520-3724c8721fe0.html?ztbtab=002013002&biaoduanguid=bedcffb9-5a7a-4c58-b839-c695b9292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