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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上海
  • 发布日期:2023-12-05 15:30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上海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3335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性质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14-440118-83-01-003201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迁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秀山村、凤岗村

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市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次招标项目为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包括外电接入工程、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含新建公用开关房1间、高压室、专变房、低压房。变压器配置为:新装专变为6 1000kVA+4 1250kVA+2 1600kVA,总装机容量为14200kVA。供电电压等级:采用10kV电源供电。 电源接入方式:①电源1:由凤岗站新出一回馈线F35转接凤岗站F16负荷供电。由凤岗站F16敷设电缆至新建交通运输开关房,再由新建交通运输关房新敷10kV电缆至新建交通运输总高压室(6 100OkVA+4 1250kVA+2 1600kVA)。②电源2:由凤岗站F19医药开关房(在建)新敷10kV电缆至本期新建交通运输开关房,再由本期新建交通运输开关房新敷10kV电缆至本期新交通运输建总高压室。 在本期新建交通运输开关房由Ⅰ段母排敷设电缆至Ⅱ段母排形成凤岗F16与凤岗F19联络。以上电源1与电源2采用一主一备供电方式。均须有可靠电气联锁。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用电咨询服务答复书。

招标内容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附相关证明。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工期(交货期)

170

最高投标限价

17450070.2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附相关证明。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12-05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25 14: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25 14: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12-25 14:30:0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企业信息

办公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1号

招标人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22905689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61101333-187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8866213

发布责任人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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