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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元镇镇南小区亮化工程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上海
  • 发布日期:2023-11-22 16:32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上海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225

[] 通元镇镇南小区亮化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3-11-22 】

通元镇镇南小区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通招2023-04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元镇镇南小区亮化工程已由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以通政【2023】2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通元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镇南小区二、四期小区内。

2.2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镇南小区二、四期小区内进行路灯的安装,路灯及接地67套、管道2250米、电线电缆2362米、配电箱及配电控制系统2套,管道开挖及修复。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45万元。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承包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2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4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重新注册账号(首次登录)后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 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0.8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 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海盐县通元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一楼(原通元镇交警中队,通元镇东郊路公交站)。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通元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海盐县通元镇

联系人:徐静波

电话:0573-8661833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禾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林路188号恒科大厦15楼

联系人:王佳娓

电话:0573-86157933


2023年11月22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4

“三类人员”要求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 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复印件)

5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6

项目经理施工业绩

/

7

企业施工业绩

/

8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

9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

10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

联合体投标

/

12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或《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复印件,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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