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迎宾大道两侧建筑亮化提升施工项目(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7 14:51:29
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机场迎宾大道两侧建筑亮化提升施工项目已经审批立项,并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为采购人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编号:NYZX2023-020
2、项目名称:机场迎宾大道两侧建筑亮化提升施工项目(第二次);
3、项目概况:
3.1采购内容:
本项目以迎宾大道两侧建筑外立面亮化为主,共包含建筑亮化工程及楼体发光logo制作安装,施工内容主要包括:
(1)河南机场集团综合业务楼(共3栋,主楼、东配楼、西配楼)迎宾大道侧外立面亮化。
(2)机场职工公寓(共2栋,7号楼、8号楼)迎宾大道侧外立面亮化。
(3)机场老办公区域建筑(共4栋,原机场公司办公楼、原口岸楼、原公安楼、原安检楼)迎宾大道侧外立面亮化。
(4)河南机场集团综合业务楼主楼企业logo的发光改造及安装。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应实现对迎宾大道两侧机场所属9栋建筑的亮化效果展示,凸显建筑轮廓,增添夜景观感,提升机场整体形象,并可通过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实现对照明设备的实时控制,可远程控制灯具的通断、监测照明回路的工作状态、采集灯具能耗数据,从而实现高效率、低成本的维护管理。
3.2 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35天内完成全部施工调试工作,自施工完成之日起试运行15天,试运行通过后5日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3.3本项目控制价为:¥141.78万元(含税),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壹万柒仟捌佰元(含税),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控制价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报价。
3.3 履行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采购人具体指定地点)。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谈判现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
4.2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谈判现场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3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至少2份亮化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文件,每份金额50万元以上(谈判现场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供采购人现场查验)
4.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提供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其上述三项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指南:进入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公司名称-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5委托代理人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出席谈判会议并签字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供应商在职正式员工,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原件谈判时提供。(现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供采购人查验,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递交响应文件的无须提交社保证明,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4.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谈判响应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状态;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行为,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
4.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谈判响应。
4.8纳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中的单位或与黑名单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响应。
特别提醒:在谈判时,供应商须提交上述:
(1)第4.1项 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
(2)第4.2项 资质证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第4.3项 业绩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成交候选排名第一的供应商需于成交候选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采购人展示查验业绩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4)第4.4项 加盖公章的查询记录复印件;
(5)第4.5项 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及签字并无委托情况的除外,仅需携带身份证明原件);供采购人现场查验。
注:项目报名供应商之间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IP 地址相同或前三段位相同时,需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项目报名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1.项目报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2.项目报名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处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自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3.项目报名供应商被列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5、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和时间
5.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0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系统平台 (首次登录须先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网上提示要求注册报名(详见http://bidding.zzairport.com/);
5.2报名后,按照本公告 购买谈判文件账户信息 缴纳谈判文件费(如为个人账户转账应注明费用名称及公司全名,未注明则统一视为未缴纳),同时将转账凭证发至 招标采购系统平台 及采购人邮箱,经采购人确认后,登录招 标采购系统平台 下载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5.3谈判文件以下载的电子谈判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谈判文件的,其所递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现场踏勘
6.1采购人统一组织安排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时间暂定于2023年11月21日10:00时(北京时间),集合地点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西门(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请参与踏勘供应商最迟于踏勘日前1天报名提交踏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逾期不候,每家供应商踏勘人数限1人,另踏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2踏勘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58518539
7、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7.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9:30时(北京时间);
7.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河南省机场集团综合业务楼431开标室(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7.3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8、谈判地点和时间
8.1谈判地点:河南省机场集团综合业务楼431开标室(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8.2谈判时间:2023年11月24日9:30时(北京时间)。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系统平台 (网址 http://bidding.zzairport.com/)发布。
10、纪律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将按照 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 的原则进行,谈判现场全程音视频留证,请报名供应商在接收谈判文件后仔细阅读文件内容细则,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执行本次采购活动,遵守谈判现场纪律,规范自身行为,以保障本次谈判顺利进行。
11、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能源动力管理中心纪检委员
监督电话:0371-58519885
12、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能源动力管理中心
地 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58518539/15515590211(周一至周五9:00-16:00)
邮 箱:nyzxxm@163.com
13、采购人账户
名称: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机场迎宾路支行
账号:262405184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