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拓鹏建设有限公司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资质分包单位入库
一、招录公告
根据《浙江拓鹏建设有限公司分供库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以公开招录方式对浙江拓鹏建设有限公司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分包三级单位入库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企业工商注册住所地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入库详见《响应人须知》。
(一)招标序号:浙拓招20231106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录
(三)招标内容:
标段 | 内容 | 数量 | 要求 | 备注 |
1 | 浙江拓鹏建设有限公司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分包三级单位入库 | 15家 | 具体详见招录内容及要求 | 以招录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为准 |
(四)合格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担项目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仅限于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资质的企业参与);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响应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五)招录公告发布位置:
丽水经济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及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1.招录报名时间及招录文件获取时间:凡有兴趣的潜在投响应人可登陆:丽水经济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查阅本次招录详细信息,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响应意向的请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3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附表《招录文件获取登记表》至指定邮箱完成报名,招录公司会在收到邮件后将招录文件发送至有效报名响应人的邮箱。联系人:刘耀远,0578-2978931。
招录文件获取登记表
(请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此表发至735374947@qq.com,过时无效)
响应人名称(盖章) | |
税号 | |
招录序号 | |
项目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手机) | |
收件人地址 | 省份: 城市: 具体地址: |
注意:以下信息用于资料的邮寄,请务必认真填写! | |
收件人 | |
收件人联系方式(手机) | |
传真(自动应答) | |
邮箱 | |
日期 | |
响应单位提交的资料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2.招录补充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丽水经济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及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自行查阅并下载,响应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资格审查:响应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响应人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响应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才具有响应资格。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招录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10时 00分前,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拓鹏建设有限公司(丽水市飞雨路1号3楼会议室),联系人:刘耀远,0578-2978931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可以为本单位委托人亲自送达或邮递送达(如为邮递送达的以签收邮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递交送达后,响应人即可离场,评审结束后电话通知各响应人是否入库及后续工作安排。
(八)招录评审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录评审时间于2023年12月05日上午10:30在(浙江拓鹏建设有限公司(丽水市飞雨路1号3楼会议室 ),联系人:刘耀远,0578-2978931)。
(九)响应保证金:
人民币 / 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电汇、转账、现金方式交纳。
(十)联系方式
招录单位:浙江拓鹏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飞雨路1号3楼会议室
联系人:刘耀远
电话:0578-297893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