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江中学艺术教育中心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市鄞江中学艺术教育中心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1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资金解决,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254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65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2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587平方米,主要用作美术特长班教学用房、艺术研讨中心业务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约 3643 平方米,主要用作地下停车场等。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鄞城大道西段5000弄228号,宁波市鄞江中学原学生勤工俭学基地(校办厂)。
2.2招标范围:土建(含桩基基础、主体结构、精装修等)、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空调、智能化等)、室外附属(含道路、照明电气、绿化景观、海绵、给排水等)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约900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 50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获得“甬江杯”。
安全要求:合格,达到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宁波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鄞江中学艺术教育中心项目(施工)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下载招标文件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栏查阅,咨询电话:0574-87187130。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月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月日16时00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月 日09时30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0574-892899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彭秀雅
联系电话:13566303628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