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史各庄街道集体经济产业用房CP01-0601-0012、0013、0014、0015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昌平区史各庄街道集体经济产业用房CP01-0601-0012、0013、0014、0015项目
泛光照明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平区史各庄街道集体经济产业用房CP01-0601-0012、0013、0014、0015项目泛光
照明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50万元,招标人为
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8983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平区史各庄街道集体经济产业用房CP01-0601-0012、0013、0014、0015项目泛
光照明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平区史各庄街道集体经济产业用房CP01-0601-0012、0013、0014、0015项目泛
光照明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5年已完工的合同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泛光照明工程(类似工程描述)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
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2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0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1号
泰兴大厦8层,携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章)购买
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1号泰兴大厦8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1.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
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2.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可以/不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昌平区史各庄街道集体经济产业用房CP01-0601-0012、0013项目(1号厂房等13项)、昌
平区史各庄街道集体经济产业用房CP01-0601-0014、0015项目(8号研发楼等12项)(整
体工程名称)已由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京昌平
发改(核)[2022]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庄联璧合科技服务
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
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昌平区史各庄街道集体经济产业用房CP01-0601-0012、0013、
0014、0015项目泛光照明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和北
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招
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
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昌平区史各庄街道集体经济产业用房CP01-0601-0012、0013、
0014、0015项目泛光照明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8983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95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昌平区史各庄街道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CP01-0601-0012、0013地块工期为231日历天,CP01-0601-
0014、0015地块工期为258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包括史各庄街道集体经济产业用房项目CP01-0601-0012、
0013、0014、0015四个地块的泛光照明专业工程的施工深化设计、供货、灯具安装前的现
场实验与测试、施工安装、系统调试、系统控制、竣工验收资料准备等工作。施工安装主要
包括:1.泛光照明灯具、开关电源、配电箱、配管、线槽、配线及控制系统等图纸所示全部
内容;2.为安装灯具所要求的构件预留预埋、安装支架制作等,以及由上级配电箱引至各照
明控制箱前端电源电缆、桥架及配管。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5年已完工的合同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泛光照明工程(类似工程描述)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
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
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
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可以/不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6日,
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1号泰兴大厦8层,
携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3日10时00分,
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1号泰兴大厦8层(详细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牛板路2号
联 系 人:荣工
电 话:010-8941188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1号泰兴大厦8层
联 系 人: 贾可轩、付玉
电 话: 010-57625002
电子邮件: jiakexuan@capitender.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