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区城市照明设施LED改造二期项目照明水平检测招标公告所属地区:江苏 - 常州 发布日期:2023-10-24
编号:SC2023264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企业信息的委托,对采购人常州市区城市照明设施LED改造二期项目照明水平检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供应商进行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1.项目概况: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相关道路进行照明水平检测,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检测地点包括高架桥面、高架匝道、隧道灯、地面道路(青洋北路)、小区。检测项目包括单灯功率因数、系统功耗、平均照度Eav(Lx)维持值、照度均匀度UE最小值、照度横向均匀度等,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服务期限:根据项目进度。
3.采购预算:17万元。
二、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8.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份2020年12月至今现场道路照明水平检验检测业绩(以合同为准);
9.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全部检测内容的检验检测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附表。附表应包含本项目需检测的全部内容(对相应检验项目、检验依据及检验方法做好明显标记)。
10.供应商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
11.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三、磋商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e交易电子招投标规则详见:《e交易新版招标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磋商供应商应制作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供应商经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是经磋商供应商的CA认证加密确保为磋商供应商制作,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法律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2.评审在E交易平台进行。
3.响应文件电子签章或纸质版盖章扫描件均有效。若供应商尚未办理电子签章请在投标前联系e交易平台(400-828-0799)办理投标人公章、法人章的CA锁录入工作,否则责任自担。
4.电子招投标注册、报名等具体操作事宜,请供应商详细咨询400-828-0799。 E交易网站网址:www.ejy365.com。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网站会员并领取CA,详见注册指南。
2.供应商按系统提示交纳相关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
收款单位: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平台服务费:按系统提示信息操作
收款单位: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具。
5.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详见E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现场踏勘时间:不组织,自行踏勘
现场踏勘地点:不组织,自行踏勘
现场踏勘联系人:/;联系方式:/
六、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报名截止时间时间前通过E交易平台向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七、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仟肆佰元整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磋商供应商必须通过E交易会员注册账(卡)号自行将磋商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并到账(以E交易平台系统到账为准),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帐的,将无法上传磋商响应文件。
八、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9:00
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按系统提示信息操作(自系统公布磋商供应商名单后30分钟)
磋商过程:磋商供应商自行准备终端远程参与项目磋商(详见第二章2.9)
注:(1)本项目采用线上开、评标,CA为磋商供应商唯一身份认证。磋商过程中,供应商须通过CA登录、解密、澄清及多轮次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妥善保管CA;因CA遗失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2)磋商供应商澄清联系电话:0519-83260169(标二)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十一、成交供应商成交后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二副)作为备份材料;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须与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9楼903
邮政编码:213022
业务电话:0519-89893569 联系人:时工
技术支持电话:400-828-0799
财务管理中心电话:0519-89899890 龚会计
网址:www.ejy365.com www.czztb.com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