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城市道路完善及景观提升工程(一期工程)照明工程施工G312YQ-ZM1标段 招标公告
E20210906510027401031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城市道路完善及景观提升工程(一期工程) 已由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以宁新区管建〔2020〕23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南京市交通运输局以宁交建设〔2022〕97号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企业信息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照明工程施工G312YQ-ZM1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标段名称: 照明工程施工G312YQ-ZM1标段
(1)项目概况①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②建设规模: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城市道路完善及景观提升工程(一期工程)包括四个组成部分:a.长江五桥北接线与浦乌路转换G、H匝道,单向单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匝道长约0.48km;b.五里桥互通E、F匝道桥梁南延,主路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道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上下匝道采用双车道断面、单车道出入口,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线全长约1.09公里;c.312国道连接沿山大道快速通道(312国道至卓溪路段),起于312国道五里桥互通西侧,采用L、R匝道连接五华路,对五华路进行快速化改造至卓溪路。主路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辅道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线全长约1.54公里;d.辅道系统(主线K5+980-K6+640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③工期要求:13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03月3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载明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④其他: / (2)招标范围为本项目长江五桥北接线与浦乌路转换G、H匝道和五里桥互通E、F匝道桥梁南延设计范围内的路灯基础、灯杆、灯具、控制器、电线电缆、配电箱、箱变、手孔井、管道等;交安、监控、声屏障预留预埋(仅包含园广路至行知路)等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主要包括设备采购、系统整合、安装、调试、运行及后续培训、质保等工作(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已完类似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道路照明工程或综合工程中道路照明的合同造价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注:企业业绩时间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5中填报的交(竣)工时间为准)
3.3 企业信誉要求: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2)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4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2中的财务得分不低于60分。
3.5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自2018年1月1日起担任过已完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2)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18年1月1日起担任过已完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时间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4中填报的任职结束时间为准)(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若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投标人应书面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投入该人员。】(5)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19 18:00 至 2023-10-26 23:59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预约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不组织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09 09:3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入口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其他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2)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注册过程遇到问题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咨询(电话:025-52853032)。(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因此尚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注册或需更新的,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注册或更新。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企业资质、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注册或需更新材料的请各投标人抓紧注册或更新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注册或更新。(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5)各申请人自2018年10月1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http://njjtxypj.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8319427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企业信息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169号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5-58248884
招标代理: 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 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8楼G座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025-83194237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