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后乡林下洋村路灯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年10月18日 18:28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后乡林下洋村路灯建设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石后乡林下洋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8日 18:2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0.184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971077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石后乡林下洋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石后乡林下洋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汤先生132059361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陈0593-2971077 |
项目概况
石后乡林下洋村路灯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NDCG069
项目名称:石后乡林下洋村路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18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18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184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184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石后乡林下洋村路灯建设项目 | 1.00 | 301840.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8日 至 2023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办理报名手续:1.现场报名:将《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递交至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541520338@qq.com),并联系项目经办小陈0593-2971077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仅接受被推荐单位参与投标。
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报名公司名称(盖章):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1 |
手机: 电话: |
报名时间: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石后乡林下洋村民委员会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石后乡林下洋村
联系方式:汤先生13205936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联系方式:小陈0593-2971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3-2971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