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国际华城大公园路灯亮化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并于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谈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FZX-2023-1003
2、项目名称:国际华城大公园路灯亮化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9.6万元
5、采购需求:国际华城大公园路灯亮化,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15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已在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6、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谈判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24个月。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文件获取地点:在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海外海名仕苑5栋29层)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3、谈判文件售价:1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海外海名仕苑5栋29层)。
3、供应商需要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五、开启
1、开启时间(谈判时间):同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开启地点(谈判地点):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海外海名仕苑5栋29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谈判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2.供应商应采取快递邮寄、提前送达方式送达响应文件等,供应商无须派代表前往谈判现场,相关要求如下:
3.供应商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二轮报价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如有分包,则分包编制)
(2)二轮报价单一份(如有分包,则分包提供)
3.1收件地址: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马鞍山市花山区海外海名仕苑5栋29层);收件人:尚俊;联系电话:18905552728
3.2邮件包裹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包裹密封不属于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二次报价单(格式自拟)需按谈判文件要求单独再密封)。
3.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收件人签收,以签收送达时间为准,未按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或未签收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花山区湖东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
项目联系人:李长林
联系方式:18609611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海外海名仕苑5栋29层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俊
电话:18905552728
邮箱:1683625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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