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真线及大真线沿线市政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大真线及大真线沿线市政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招标编号:FJTP-0009231306020)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真线及大真线沿线市政路灯节能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福清市大真线及大真线沿线范围内属于城投公司管养范围已建成的高压钠灯,且近远期无提升改造计划的高压钠灯灯具统一节能提升改造为低耗能LED灯具,即将原400W、250W、150W的高压钠灯,分别更换为不低于200W(含投光灯)、120W、75W的LED路灯,共计1845盏。具体数据如下表所示:
表1 节能改造范围
序号 | 街道名称 | 路段 | 各功率灯头(盏)数 | |||
400(W) | 250(W) | 150(W) | 合计 | |||
1 | 大真线 | 西华-渔平高速路口 | 324 | 0 | 0 | 324 |
渔平高速-东翰 | 936 | 936 | ||||
2 | 核电大道 | 大真线-核电厂 | 0 | 417 | 0 | 417 |
3 | 南港大道 | 江阴支线-新江公路 | 0 | 42 | 42 | 84 |
4 | 桥南路 | 永安路-单头龙小区1号楼 | 9 | 9 | ||
5 | 桥南路(1) | 福建师范学院门口 | 15 | 15 | ||
6 | 永福路 | 福业路-福俱路 | 30 | 30 | 60 | |
合计: | 1260 | 498 | 87 | 1845 |
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大真线及大真线沿线范围内原有高压钠灯灯具统一节能提升改造为低耗能LED灯具,即将原400W、250W、150W的高压钠灯,分别更换为不低于200W(含投光灯)、120W、75W的LED路灯,同时将BVV2*2.5护套线更换为BVV3*2.5护套线。具体内容为:节能及升级改造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节能检测、计量确认、其他相关附属工程等的节能升级改造服务。
2.3 项目期限:建设期为1个月(含灯具、设备生产、安装调试时间,降雨天气及日平均风力在6级及以上影响项目建设安装工作的,则当日不计算在内,具体天气数据以中国气象局发布的实况数据为准),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作期为60个月(5年),从项目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
2.4 节能改造之前的能耗状况:改造范围内原有路灯理论总功耗705.71kW,平均亮灯时间10.5小时,全年运行时间为3832.5小时,年消耗电量为270.46万度。(以上灯具数量以改造后的实际数量为准,日平均照明时间合作期内不调整)。
2.5 改造后的路面平均照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各种级别、各种类型道路的改造后的路面平均照度不低于《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规定;(2)升级改造后在节电基础上,路面平均照度不得低于该路段改造前的路面平均照度水平。否则由乙方负责免费对其进行整改,直至达到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为止。(3)要求实测功率偏差不超过标称功率的±5%。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
(2)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声明或承诺函。
3.3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在福清市辖区内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与业主无任何合同纠纷或诉讼关系的书面声明。
(2)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或承诺函;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5)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备注:信誉要求(1)-(5)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做出书面声明或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3.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11日22时00分00秒至2023年10月17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购买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查看和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通过“登录”→“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上本网站浏览“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如有不明事项可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联系(咨询方式):1:在线咨询;2:客服电话:0591-83709786/0591-83708622/0591-83708660;3:福易采交流群:591827556)。
电子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购标转账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
账 号:429975687888
投标人转账须知:
(1)转账时需备注:供应商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若未按此格式进行备注导致系统无法识别标书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购买标书费用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电汇或银行转账完成后,潜在投标人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将于凭证上传后48小时内进行确认,购标时间以购标费用到账(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凭证载明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日上午9:00,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应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具有投标人的电子印章并通过福建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制作完成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现金形式;(2)银行保函形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上发布。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招标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国资小镇5号楼2层
邮编: 350300
电话:0591-85153785
联系人: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
邮编:350002
电话:0591-28059650
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行政监督部门: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国资小镇5号楼2层
电话:0591-8522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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