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师一附滨江校区项目施工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07
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0897 | 项目名称 | 通师一附滨江校区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0897005001 | 标段名称 | 通师一附滨江校区项目施工总承包 |
工程类型 | 施工 |
通师一附滨江校区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通师一附滨江校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南通市教育局,招标人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以北、海港引河以南、长江中路以东、跃龙南路以西地块。
2.1.2建设规模:通师一附滨江校区:新建7轨42班小学校区,建设教学楼、科学综艺楼、图文信息楼、行政办公楼、体育馆、食堂、门卫室、地下车库(局部为人防工程)等,配套建设300米塑胶跑道运动场、室外球场及室外道路、广场、室外管线、围墙、绿化景观等。项目用地面积约4.3483公顷,总建筑面积30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项目投资估算19475.69万元。
2.1.3工期要求:5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0日,竣工日期:2025年6月12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必须在2025年3月30日前完工。)
2.1.4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工程施工、施工期间所需的材料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配合手续办理:自项目开工至各项验收及备案完成期间,配合完成所有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1、委托质量监督;2、委托安全监督;3、施工许可证;4、各专项验收(含项目投入使用前的各项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5、环保验收;6、绿建验收等。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大型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础(含试桩)、人防、土建、外装饰、室内装饰、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电梯、景观照明及亮化、智能化、室外市政、景观(大型土石方、道路、停车位、景观铺装、雨污排水、围墙、防护网、旗台等)、绿化等。
BIM全过程应用、模型创建、交付竣工模型,精度达到LOD400标准,根据发包方要求,出具相关模型、碰撞报告、施工指导报告等资料,参加巡检、交底会、现场会等工作。
验收移交保修: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在2.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除外)项目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证明材料需提供: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②业绩的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其余内容的认定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反映的,则需额外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内容且签字齐全的施工图或竣工图或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③上述业绩如在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则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享有。如有变更,投标人须提供经招标人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且提供的材料须充分体现该评审要素,否则不予认可。④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限现所属单位。
3.3.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7 日至 2023年 10 月 30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30 日 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业主单位 | 南通市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
招标人 |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沿河路25号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楼 |
联系人 | 汤工 | 联系人 | 吴工 |
电话 | 0513-89008187 | 电话 | 15301476960 |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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