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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县城景观照明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上海
  • 发布日期:2023-10-08 16:52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上海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442

长丰县县城景观照明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县城景观照明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县城景观照明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CCWZ00214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CCWZ00214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长丰县县城景观照明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本项目要求初步设计深度须接近于施工图深度,依据初步设计成果能够编制适用于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模拟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模拟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由设计单位提供该项服务,费用包含在初步设计报价中。设计内容包括对城南小学、建工技校、长丰一中新校区、县城城区部分水体、长合路、吴山南路等建筑物、构筑物、广场、商业的景观照明进行改造,提升入城照明品质等,总投资约3100万元。招标人有权根据建设计划调整设计范围。
2.7 项目投资估算:31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20 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总承包招标完成止。合同签订后 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成果内容。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服务范围主要包括:1.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勘探测绘(含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勘测定界、地震安全性评价、交通影响评价等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所需的相关咨询、设计、申报及评审等工作,所有成果必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以获取初步设计批复、模拟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2.包括(但不仅限):设计内容包括对城南小学、建工技校、长丰一中新校区、县城城区部分水体、长合路、吴山南路等建筑物、构筑物、广场、商业的景观照明进行改造,提升入城照明品质等。招标人有权根据建设计划调整设计范围。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50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3日 00:00至2023年10月07日 10: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78。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7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10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5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科瑞北郡15幢1-7层

邮 编:231131

联系人:褚伦规

电 话:0551-62722537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系人:余宗礼

电 话:0551-6272197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话:0551-62725069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5201021000042188138453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232811630000159521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合肥双凤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276621980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县城景观照明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原项目编号:2023ACCWZ00214

原公告日期:2023-09-12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县城景观照明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答疑

(项目编号:2023ACCWZ00214)

各投标人:

1、 电子文件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子项1要求是上传“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给的格式只有封面写着“(商务文件)”的,招标文件里面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封面也是分开的,是否按照电子文件里面格式来,只需上传封面文件写着商务文件的封面

答:“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节点上传商务文件封面。

2、 招标公告里面标段划分是“1个标段”,投标文件里面多处要写该项目什么标段,是否写“ 1个 标段”还是 1 标段

答: 可不填写。

3、 资格审查资料里面对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无要求,是否可以不用上传该资料,招标文件给的格式是否可以删除

答:资格审查资料里面对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无须填写,可不上传。

4、电子文件上传有政务数据获取一栏,不是本省企业是否是获取“共享政务数据获取一栏”

对于获取哪个子项信息是否有要求

答:可不获取。

5、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荣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1)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包含当年所有评奖项目,涉及项目较多且页数较多,影响评审,能否只保留本单位参与评审提供的获奖项目截图及首页红头盖章文件

答:上述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反映评审因素的,予以认可。

6、本项目前附表对于保证金要求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是否只需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加盖公章

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科瑞北郡15幢1-7层

联 系 人:褚伦规

联系电话:0551-62722537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余宗礼

联系电话:0551-62721978、0551-62721975



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9月22日

附件:
长丰县县城景观照明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答疑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县城景观照明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原项目编号:2023ACCWZ00214

原公告日期:2023-09-12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县城景观照明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答疑

(项目编号:2023ACCWZ00214)

各投标人:

我公司欲依法参与“长丰县县城景观照明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项目的招标活动,现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提出以下疑问:招标文件第63页,评标办法中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一项有如下要求:“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所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投资不低于2100万元 (或单个合同设计费不低于 35 万元)的亮化(照明)工程设计业绩。”

问:对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认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EPC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业绩,能否被认可

答: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EPC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业绩予以认可,但上述业绩中须含有单个合同工程投资不低于2100万元 (或单个合同设计费不低于 35 万元)的亮化(照明)工程设计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科瑞北郡15幢1-7层

联 系 人:褚伦规

联系电话:0551-62722537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余宗礼 联系电话:0551-62721978、0551-62721975



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9月18日

附件:
长丰县县城景观照明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答疑.pdf

长丰县县城景观照明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县城景观照明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023ACCWZ002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2日

开标日期:2023年10月07日

长丰县县城景观照明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

投标报价:1.12%

质量:合格

工期:20 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总承包招标完成止。合同签订后 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成果内容。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十全街747号

投标报价:1%

质量:合格

工期:20 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总承包招标完成止。合同签订后 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成果内容。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科瑞北郡15幢1-7层

联系人:褚伦规

电 话:0551-6272253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余宗礼

联系电话:0551-62721978、0551-62721975

公示期: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1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272506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07日

附件:
长丰县县城景观照明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pdf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信息来源:http://ggzy.hefei.gov.cn/jyxx/002013/002013001/20230912/b7b09154-bd7b-439b-969c-90690b6ebe6e.html?ztbtab=002013003&biaoduanguid=4d96dacc-7d21-49a8-93f5-9bdaafe69c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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