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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上海
  • 发布日期:2023-10-07 15:41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上海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350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标段(包)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性质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15-440100-83-01-000096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

资金来源

由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由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次招标内容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外电接入工程:本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采用交流10kV异站双回路电源供电,变压器配置:原有8000kVA,换装3*2000kVA(由医院自建,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新建2*2500 kVA,合计14200 kVA;
(2)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包括高压柜至低压柜出线端之间的设备、电缆、母线等施工、供配电房(高压房、专变房、低压配电房)的装修、照明、通风、防雷、消防及其它配套的施工等;
(3)电力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
(4)在供配电工程实施前期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正式送电阶段,负责办理过程中涉及各相关主管部门的报批、报建、报验、专项检测、调试和联合试运转、送电方案报审手续及沟通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5)确保供配电工程实施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确保按供电部门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并达到送电要求;
(6)及时按要求组织项目建设结算及资料整理;
(7)运行维护管理;
(8)质保期售后服务。
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用电咨询服务答复书及相关资料说明为准。

招标内容


根据穗发改批[2020]17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企业信息现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项目代码:2015-440100-83-01-000096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企业信息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22905694

联系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人:郭雅纯、王宇 联系电话:020-8354622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

四、项目概况: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拟建于荔湾区多宝路 63 号,总用地面积 2668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8871 平方米,其中,地上25221 平方米,地下1365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临床药学部、麻醉手术中心、检验科、核医学科、介入中心、输血科、超声医学科、供应室、放射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妇研所实验部、重症孕产妇 ICU、产科用房等医疗用房;地下车库、公用设备房、配套室外工程和公用工程等配套用房等。

本项目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包括外电接入工程;高、低压供配电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承包方式:本次招标内容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外电接入工程:本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采用交流10kV异站双回路电源供电,变压器配置:原有8000kVA,换装3*2000kVA(由医院自建,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新建2*2500 kVA,合计14200 kVA;

(2)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包括高压柜至低压柜出线端之间的设备、电缆、母线等施工、供配电房(高压房、专变房、低压配电房)的装修、照明、通风、防雷、消防及其它配套的施工等;

(3)电力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

(4)在供配电工程实施前期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正式送电阶段,负责办理过程中涉及各相关主管部门的报批、报建、报验、专项检测、调试和联合试运转、送电方案报审手续及沟通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5)确保供配电工程实施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确保按供电部门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并达到送电要求;

(6)及时按要求组织项目建设结算及资料整理;

(7)运行维护管理;

(8)质保期售后服务。

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用电咨询服务答复书及相关资料说明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8,316,345.04元。

六、资金来源:由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3年 月 日 时 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 时 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 月 日 时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三),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附相关证明。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 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企业信息

异议受理电话:020-22905694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工期(交货期)

182

最高投标限价

8316345.0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附相关证明。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09-29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0-19 14: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0-19 14: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10-19 14:3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人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企业信息

办公地址

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招标人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020-22905694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61号金鹰大厦十一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郭雅纯、王宇

联系电话

020-8354622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8866213

发布责任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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