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轴线地下空间西段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轴线地下空间西段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投〔2020〕2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轴线地下空间西段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
2.2项目地点: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西起雷高路,东至金桂路。
2.3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项目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西起雷高路,东至金桂路,用地面积约为积75954.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9161.98平米。该项目包含下沉广场、地面绿化、地面廊桥、地下停车场、配套地下商业及联络通道等。本项目为地下整体开发建设,地面景观及人行天桥一体化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地上人行景观桥:景观桥面积约3240平方米,承担城市人行慢行连廊系统功能。包含西段和东段两段人行景观桥,西段为城市阳台预留连接桥,桥梁全长约97米(含上下桥坡道);东段为连续跨越白鹭塘路与松柏路组成的长线桥梁,桥梁全长约623米(含上下桥坡道),桥梁标准宽度4.5米,包含松柏路上跨绿地人行桥和“城市阳台”节点的标志性景观桥。工程建安费约3485.95万元。
(2)地面景观覆绿:包含但不限于园林景观、覆绿、铺装、亮化、雕塑小品、管线综合、弱电、海绵城市、标识系统等。工程建安费约3971.53万元。
(3)地上建筑:建筑面积约1022.12平方米,包含公共卫生间、楼电梯、机房、垃圾站等。工程建安费约717.84万元。
(4)地下停车场及商业:建筑面积约38139.86平方米,建设约600个机动停车位,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消防、人防、给排水、电气、暖通、交通等相关专业。工程建安费约25430.39万元。
2.4投资估算:约54107.45万元,其中概算批复建安工程费约为35352.8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政府投资,100%
2.6招标范围:包括中轴线地下空间西段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任务书内全部服务工作,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人防、绿建、节能、无障碍、海绵城市、景观绿化、桥梁、道路、照明及配套设施设计、检测方案编制、监测方案(涉铁除外)编制等,具体详见合同及任务书。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90日,其中:
(1)方案设计:/;
(2)初步设计:/;
(3)施工图设计:/;
(4)后续服务:/。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以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以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2023年9月26日前)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9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不含住宅)工程设计业绩;和单项合同长度不少于310米的市政桥梁(市政景观桥视同于市政桥梁)工程设计业绩;以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900万元的景观工程设计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可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分别提供。
(1)考核期限: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095天内为有效。
(2)考核依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
(3)工程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9日0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10-19 09: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899 按2 转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 1177 号湘江集团大厦
邮 编:/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731-81868766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邮 编:/
项目负责人:黄涛(项目负责人)、胡亚高、王长征
电 话:0731-85177557
传 真:/
电子邮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