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芜湖市微显示产业园配套厂房项目
二、招标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新建1#综合楼、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厂房、19#配电房、20#污水处理用房,21#-24#门卫室,共计24个单体。 工程范围:负责本项目建设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设计(总体、施工图等)、协助办理项目的各项报监报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手续的办理。负责工程施工及项目管理、设备安装调试、测试、检验、第三方检测、验收、竣工验收和交付、试运营、用户交接以及项目施工前的各项手续的办理和项目完成后各项竣工验收的后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人防、电梯、绿化、卫生防疫、雨污水纳管、交警、综合交通、设计审查、环保、工程质量、竣工资料、规土核验、防雷等的全过程服务及相应的保质保修服务,直至完成项目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及项目所有验收结束、项目全面顺利投产运营等所需之一切工作。建设项目所必须的土建、一般机电、洁净室装修等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
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微显示产业园配套厂房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
①设计内容及工作范围
设计内容包括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计,包含不限于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绿化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一般给排水系统设计、生产给排水系统设计、洁净系统设计、高低压配电设计、应急电源系统设计、不间断电源系统设计、防雷接地设计、弱电通信系统设计、室外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工程、绿化喷灌、道路、照明及管网工程)、生命安全及职业卫生设施设计、安全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及组织专家评审等设计工作。
②设计事项及成果要求
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施工图详细设计、施工工地服务;
(2)项目报审、报建所需图纸资料;
(3)项目发包所需图纸资料;
(4)完成安全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且通过专家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核。
(5)政府报建的工作:限规划报批、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审图公司审图意见修改及施工包商细化图纸的审核。
③施工工程范围
本项目的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供电、电照、自控、给排水、消防、弱电、电梯、市政机电管线接驳工程、室外机电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绿化景观、室外道路及相关配套)等专业的施工,办理施工备案手续,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上报监理和政府建管部分所要求的资料,管理协调各个专业承包人的施工,组织消防验收,防雷接地验收,规划验收,施工资料编制,绘制竣工图,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验收,直至整个本项目工程竣工备案完成。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建设地点:三山区高安街道辖区,位于矶山路北侧、支一路西侧、裕民路南侧。
建设规模: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约220亩,总建筑面积约152022.5平方米。
2.项目合同估算价:560682500元。(本项目以费率报价)。
3.项目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的独立法人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
级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方)至少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或房屋建筑EPC(设计施工一体化)或施工项目业绩。
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所有竣工验收时间均须在2019年1月1日以后(含),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提供的业绩无论是独立投标人独立承揽的业绩,或是联合体投标承揽的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须在该业绩中至少承揽施工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
5.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及联合体协议书需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须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须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将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为 60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2)其他要求:无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3 年 09 月 20 日0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2023 年 10 月 10 日 09:15 。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高安街道白象绿洲一期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吴先伟
电话:17756529270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花津中路金玺商务写字楼7楼
联系人:黄志勤
电话:15955350645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 座9楼
电话:0553-3121659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九、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八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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