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XF-2023-0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工程-电气工程(一期)已由长莲发改审批【202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工程-电气工程(一期)施工;
2.2项目编号:JLXF-2023-037;
2.3建设地点:莲花山度假区内;
2.4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建二街(莲花山大路-开十七路)、建四街(开十七路-泉眼大街)、丙十四路(巷道-乙五街)(374m)、建五街(建四街-既有泉眼大街、既有堤顶路-乙五街)、丙三十路、丙三十二街(丙三十三街-丙三十四街)、丙三十三街(丙三十二街-既有丙三十三街)的电气工程。具体包含路灯、路灯基础、路灯管线等;
2.5招标控制价:970.2590万元(其中含暂列金790000元);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8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20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3.3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授权人须是本单位参保人员,须提供参保证明。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9日8时30分至2023年9月25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建设信息网(维护中暂不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0431-813312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2216C-9室
联 系 人:邓慰萱
电 话:0431-82226199
监督机构: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夏工
联系电话:0431-81331239
监督机构: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431-81322616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 编:1300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地 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 编:130125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