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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3-5231]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4#、5#)及围墙工程、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6#、7#、8#)及围墙工程施工总承包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上海
  • 发布日期:2023-09-14 14:20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上海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227

发布时间:2023-09-14 00:00


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4#、5#) 及围墙工程、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6#、7#、8#)及围墙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4#、5#) 及围墙工程、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6#、7#、8#)及围墙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523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 0时0分~2023年10月8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345.224509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按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4#、5#) 及围墙工程、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6#、7#、8#)及围墙工程施工总承包两个项目分别填报,均需满足上述第4、5点要求;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专职安全员按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4#、5#) 及围墙工程、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6#、7#、8#)及围墙工程施工总承包两个项目分别填报,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 14时30分 - 2023年10月8日 15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14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8日 14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 14时15分 - 2023年10月8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4日

  • 招标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企业信息

  • 招标代理: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 联系人:李工

  • 代理联系人:邓工、薛工

  • 联系方式:020-22905689

  • 代理联系方式:020-83292716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28866214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附件(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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