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郑村镇核心镇区亮化工程设计项目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沁审管审字【2023】168号文批准,现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沁水县郑村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沁水县郑村镇核心镇区亮化工程设计项目
1.2采购人:沁水县郑村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
1.3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洲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1.4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1.5采购项目概况:
道路:
(1)郑村河道路照明亮化工程:对郑村镇郑村河道路段现有道路进行亮化改造,道路长7340m, 宽约12m-20m,替换新建路灯 427基进行亮化设计
(2)湘峪河道路照明亮化工程:对郑村镇湘半峪河路段现有道路进行亮化改造,道路长 4178m, 宽约12m,改造路灯275基进行测绘设计
外立面:
(1)对郑村沿河居民楼,党群中心,后勤保障中心,公安局,公厕,执法大队,回迁楼居民小区,广场,学校等共计52354.55平米外立面进行测绘设计
(2)对315.6平米共计三座桥体进行测绘设计
1.6项目编号:SXZXZB-20230089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技术标准要求,以询比文件的具体规定为准。
2.2服务期限:45日历天
2.3建设地点:沁水县郑村镇
2.4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工程师。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9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正常上班);
4.2发售地点:沁水县新苑小区物业办公楼;
4.3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4.4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除注明外)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①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企业资质证书;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
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络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审核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沁水县郑村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59332018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洲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新苑小区物业办公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835695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