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by37-050-54-2023z
涉及包号:/01
项目分类:航空运输业
项目负责人:陈智斌 020-020-66358314
公布日期:2023-03-21
项目内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工作区及货运区工程
第三方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法人(业主)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业主委托的管理单位)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企业信息,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工作区及货运区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工作区及货运区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二、招标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企业信息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20-36063049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人:毕工、梁工、陈工 联系电话:020-66358315、66358312、66358314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工作区及货运区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2、建设单位: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企业信息。
3、基本情况:
3.1工作区:建设包括综合保障用房、安检及地面业务服务用房、职工食堂、备勤和倒班宿舍、场务业务用房、特种车库、物资仓库、武警用房等辅助生产生活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 19.69 万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暖通、供电、弱电智能化等系统及室外工程等设施。建设 9 条工作区及货运区道路,配套建设交通、排水、照明、监控等设施,道路总长 11.8 公里,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供电、通信、供水、供气、雨水、污水、污物处理、综合管廊等公用设施配套工程。东、西工作区建设景观河等调蓄设施及排水泵站,包括E1泵站及东北景观湖、E3泵站及东南景观河、W1泵站及西南景观河、W2泵站及西中景观湖、W3泵站及西北景观河。古树、古树后续资源、大树及其他树木的迁移保护工程等。
3.2货运区:西货运区总建筑面积约15.22万平方米。包括国际3号货运站、综合业务中心、综合办公中心、综合服务中心、海关卡口2座、空侧门卫3座、进出港特运库、海关技术用房及熏蒸室。东货运区总建筑面积约10.48万平方米。包括国际2号货运站、海关卡口、空侧门卫、特运库、海关技术用房、熏蒸室和国内2号货运站、陆侧门卫2座、空侧门卫、特运库、维修车间、空陆侧场坪等。
3.3 场务用房、消防站、灯光站及下穿隧道、综合管廊。
四、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和政府资本金。
五、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侧。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检测范围
2.1 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1检测范围参考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工作区房建及配套设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综合保障用房、安检及地面业务服务用房、职工食堂、备勤和倒班宿舍、场务业务用房、特种车库、物资仓库、室外工程等。
(2)工作区市政及公用设施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东工作区场平工程、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供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垃圾收集站、污水泵站、E3泵站、E1泵站及调蓄设施、工作区综合管廊等。
(3)西区市政给排水管网、供水站、污水站改造及汉塘村污水管迁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西工作区供排水工程、供配水站扩建工程、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垃圾转运站工程、燃气工程;机场西路工程、西区垃圾收集站工程;西飞行区给水及污水管网工程、雨水泵站、汉塘村污水管迁改工程、AOC扩容工程等。
(4)工作区景观河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东南景观河、西南景观河、西中景观湖、西北景观河等。
(5)工作区建筑及市政弱电工程、货运区建筑弱电工程。
(6)古树、古树后续资源、大树及其他树木的迁移保护工程(含场平土石方)。
(7)西货运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国际3号货运站、综合业务中心、综合办公中心、综合服务中心、海关卡口、空侧门卫、进出港特运库、海关技术用房及熏蒸室、10KV开闭站、室外及配套工程等。
(8)东货运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国际2号货运站、海关卡口、空侧门卫、特运库、海关技术用房、熏蒸室和国内2号货运站、陆侧门卫2座、空侧门卫、特运库、维修车间、10KV开闭站、室外及配套工程等。
(9)场务用房、灯光站、消防站、水泵站、下穿隧道、综合管廊等机电安装工程。
2.1.2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土方回填检测、基坑支护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幕墙及屋面检测、节能检测、智能建筑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绿色建筑检测、消防设施及消防系统检测、绿化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土壤氡浓度检测、机电材料检测等。
2.1.3检测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2.1.4上述工程内容未列出,但属于本项目范围内新增的其他工作(如设计变更及零星工程等)。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7,500,955.15元,其中暂列金额为2,500,086.83元。
本项目设置综合单价投标限价,详见工程量报价清单,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及项目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八、服务期限:
工程工期暂定为25个月,计划于2023年4月开工,2025年5月竣工。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测单位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招标公告第七点第2项所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涵盖涉及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若建设主管部门发布新的检测资质管理规定,投标人可提供新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持有相应专业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检测员证(需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须将登记资料盖章扫描发至邮箱:biyanhao@ebidding.com并等待招标代理电子邮件回复进行下一步领取招标文件。如邮件未及时回复请致电:020-66358315。
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格式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注:1、投标人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则系统无法登记,办理咨询电话:020-28866000。
2、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主页中“合作商管理”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
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在收到购标款(含手续费)后3日寄送。
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9:30-11:30、14:0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投标人如未按要求完成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10时30分,投标截止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03号开标室。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企业信息,电话:020-36063049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等媒体发布。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
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②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6)在近三年内无骗取成交、经济纠纷及相关不良记录;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按招标人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4、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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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