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中医院企业信息对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医院企业信息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300,000.00 元) (专业领域: 电梯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30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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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电梯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300,000.00 | 1(台) | ¥300,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对应的资质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对应的资质文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对应的资质文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对应的资质文件))
(5) 特定资格(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对应的资质文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8-23 17:00:00(北京)
四、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要求必须上传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医院企业信息综合楼内。
(三)验货方式:
1.电梯设备验收:
(1)质量检验标准和验收规范依据为:电梯执行国家最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2)产品的验收必须以采购人认可的产品品牌、数量、规格、型号及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后应立即知会采购人,由采购人对照订货单与有关设计文件对产品的品牌、数量、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开箱验收,核对无误后设备方可进场安装。在开箱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单、型试验合格证、操作维护手册、技术说明书、“三包”保修卡、产品及相关材料的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定书和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整机为进口产品的,还应出具、海关报关证明,保证达到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中的功能。进口产品的外文资料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原生产厂家所附的或经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资料。
(4)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重庆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检验费等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安装验收:
(1)电梯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采购人应按成交供应商通知,派代表会同成交供应商根据买卖合同书规定的条款、技术数据、施工图纸以及国家最新的《电梯安装验收规范》规定的相关规定标准进行验收。
(2)成交供应商应按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完成通过专门检验、登记并承担费用,采购人积极配合。
3.土建部分验收:
(1)国家及建设部颁布的现行有关土建工程规范、标准。
(2)国家及建设部颁布的现行有关市政照明工程安装规范、标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
(3)质量等级:合格。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1.与招标范围相对应,电梯采购及安装部分,报价即为结算价。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总价为本工程电梯供货与安装、调试、验收等费用之和;
(2)供应商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免费保修期外2年内的备品、备件清单及价目表(统一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供应商按单台报价分别报出:设备费报价(包括设备本体、易损件、备品备件和散装材料费、装配、出厂前测试和检测、检验、包装费、运输、保险费、税费等不单列,应包括上述费用)、安装费报价(包括现场安装调试费、检验验收费等、工地现场的转运费、税费等固定不变价格不单列,但应包括上述费用);
(4)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网上竞采文件、招标要求、工程环境因素和工程特点及风险,结合企业自身经济实力自主报价:
①电梯数量:1台;
②设备供货:制造费、材料采购费、配套件费、设备预(组)装费、设备(配件)及随机工具运达需方现场的运费;
③设备安装:现场吊装及安装调试费、检验检测费、培训费、不低于2年质保和不低于2年免保、技术资料费、技术服务费、利润、保险费、管理费。
※ 2.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置总价招标控制价,总价招标控制价为300000.00元。《网上竞采报价函》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对应招标控制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五)付款方式:
(1)电梯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20%,电梯厂家发送设备前1周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电梯安装竣工并验收合格取证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2)成交供应商提交全套结算资料,经采购人审核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预留3%的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无息一次性支付;
(3)采购人支付任何一笔款项前,供应商应当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交采购人确认无误,否则,采购人有权暂不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
1.电梯部分
※(1)产品质量保证期
①自验收合格,取得电梯使用许可(使用证)之日起,提供不低于2年的质保期,并按电梯特种设备管理规定,提供不低于2年的免费专业维保服务。
②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③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④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2)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保期和免保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①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技术援助电话和应急值班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②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16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未满足此条规定的任意内容,每发生一次应立即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2000元,并立即免费整改直至合格,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未满足此条规定的任意内容,采购人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实施,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并在完工后立即支付;成交供应商还应当赔偿采购人的损失。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不立即满足此条规定的任意内容,采购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并要求记录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的违法失信行为;成交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采购人还可以向制造商投诉,制造商应当回复,并对代理商做出处罚。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不立即满足此条规定的任意内容,采购人有权采取扣完质保金、解除合同等措施,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赔偿采购人损失。
③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电梯特种设备管理相关规定,提供不低于其要求标准的专业维保服务。
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①质保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终身上门维护维修服务。
②质保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③质保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当以优惠价格提供终身零配件供给。
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4)质保期:
①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满足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相关要求,本工程质保期(工程质量缺陷期)从乙方全部工作内容验收合格并向甲方报送验收合格的书面竣工资料之日起2年。
②保修期内,所有设备和施工质量缺陷的维护及维修(非人为损坏)均为免费。
③保修期内,所有设备维护和施工质量缺陷维修均为现场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七)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以及安全技术应尽免费培训义务。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医院企业信息
联系人:
刘永倩
联系电话:
0236173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