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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杨村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金埠村同义路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天长市杨村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发 布 日 期:2023年8月16日
天长市杨村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金埠村同义路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天长市杨村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
联 系 人:张殿明
联系电话:13955041669
2、代理机构: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长泰景湖一品商业A栋3楼
联 系 人:陈开晶
联系电话:0550-7555789、18255081992
3、项目名称:天长市杨村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金埠村同义路亮化工程
4、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天长市杨村镇
5、招标项目规模:天长市杨村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金埠村同义路亮化工程。施工内容:太阳能路灯基础开挖、砼浇筑,灯杆、灯臂、灯头、太阳能电池组件、锂电池组件等安装,垃圾清理、装车外运等;(路灯安装间距业主确定)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和业主要求,工程最终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6、投资额约:约23.98万元
7、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保修期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
8、计划工期:40个日历天;
9、标段划分:1个标段;
10、招标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1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239817.35元,其中:暂列金额0.00元,暂估价0.00元,
投标人其他费用:3500.00元。
11.1、本工程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0.85+(暂列金额+暂估价+投标人其他费用)*1.09*0.15;大写:贰拾万肆仟肆佰壹拾柒元整(¥:204417.00元)
11.2、投标人的投标函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招标人发布的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1.3、本工程如设有暂列金额、暂估价及投标人其他费用,不得作任何变动和调整,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2、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3、其他要求:现场进场材料及施工程序经业主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
14、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对本工程实际情况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以便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的决策。投标人在投标时视同已现场勘查。因为投标人未踏勘现场而导致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后自主确定报价。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
3、投标文件的组成(由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组成)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则改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身份证;
⑥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⑦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三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⑧诚信投标承诺书
⑨投标函;
⑩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4、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投标文件应用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4)投标文件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函、诚信投标承诺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等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5)投标文件均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副本均须分别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则改为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人手持,不得密封,以便开标现场查验确认,否则按废标处理。(本项目不采用)
(2)投标人应提交一个密封袋,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于投标文件袋内。
(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
投标文件名称:天长市杨村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金埠村同义路亮化工程
投标文件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2023年8月23日0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6、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本项目开标截止后不强制投标人留在现场)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递交;
(2)在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人先对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到场情况进行确认,未按规定到场的,将被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本项目不采用)
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评标委员会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文件除外;
①通过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10家时,通过详细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通过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10家<20家时,通过详细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通过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20家<30家时,通过详细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中依次去掉4个最高价、4个最低价后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④通过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30家,通过详细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中依次去掉6个最高价、6个最低价后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
7.2选人排名顺序的确定规则
(1)投标人的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的,直接确定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报价均不等于评标基准值时,则确定报价最接近且不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的报价其次接近且不高于评标基准价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3)只有在报价不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排名全部结束后,才紧接着按顺序排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名次,其排名方法按投标人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排名;
(4)以上在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中,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报价完全相同时,其在相应位置排名的先后顺序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
(5)如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时,直接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8、定标
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3日后,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9、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2%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期限:在确定为中标人后7日内必须将履约保证金缴纳到位,否则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
10、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设预付款;
(2)付款方式:第一次工程款支付: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第二次工程款支付: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款的90%;第三次工程款支付: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无质量问题付至审计价款的100%(无息)。
11、工程结算价计算方式
11.1结算价=中标价-暂列金额±暂估价调整±合同内变更造价+合同外新增变更造价×(1-投标让利幅度)±工程索赔。
投标让利幅度=1-[(中标价-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控制价-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11.2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11.3本项目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12、废标条款
(1)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
(5)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6)法律、法规及本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于2023年8月16日发布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www.tianch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乡镇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杨村镇,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1 |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 2023年8月16日 |
2 | 答疑材料 | 2023年8月20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994777067@qq.com或者电话咨询。招标人将在2023年8月21日17时后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www.tianch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乡镇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杨村镇以澄清公告形式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3 | 现场踏勘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4 | 开标程序 |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由招标人宣布开标纪律; 2、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到场情况,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验证并登记; 4、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复印件交于评委拆封评审; 5、宣布合格的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评审结果和其他主要内容; 6、宣布中标候选人情况; 代理机构要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
5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8月23日8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9时00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地点:天长市杨村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会议室 |
6 | 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2023年8月23日9时00分 地点:天长市杨村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会议室 |
7 | 投标人到场情况及方案 |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如投标人少于3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没有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人将采取其他方式确定中标人。 |
8 | 公示 | 3日 |
9 | 投标费用 |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现场向代理公司交纳招标文件费用100元/份(售后不退),未交纳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代理等咨询费:3500.00元,由中标人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
10 | 对潜在投标人的重要要求及说明 | 本项目开标截止后不强制投标人留在现场。 |
四、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的组成:(由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组成)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则改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身份证;
⑥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⑦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三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⑧诚信投标承诺书
⑨投标函;
⑩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九、保证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2013年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及处罚记录、无质量事故,无行贿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一、如我公司中标,保证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严格按照建政﹝2012﹞255号文件、建政﹝2012﹞25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一卡通”手续。
十二、保证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是真实的,如有造假,愿意接受所有人的监督和招标人的任何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致: (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付款和结算方式)、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 ) 的投标总报价(含人工费调整)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建造师为本工程负责人,并在 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并移交整个工程。
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 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30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中标价×2%作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