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麒麟大道周边提升工程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23〕25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建设资金来源政府统筹(含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带状公园及退线绿地,范围面积约 35365.75 平方米,其中带状公园面积约为 30957.9 平方米,因包含退线绿地总面积约 4407.85 平方米(其中绿地 3704.01平方米,温德姆酒店入口两处 703.84 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麒麟大道周边提升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了景观公园、园区车行道、配套建筑、全息投影、景观照明、游憩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10886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相应的承包内容。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适用于台湾企业):①投标人须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且核定承揽工程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台湾营造企业资格;②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工地主任执业证,且应从其《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登载的备案人员中选择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5日20时00 分00秒至2023年8月20日21时00分00秒通过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 7.6.1006.234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大陆企业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本招标项目允许拟参加投标的台湾营造企业用现金等方式,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在我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另附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③电子保函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台湾创业园6号楼5层,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62888602,传真: /
联系人:陈榕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22层(正宏办公室),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769983116@qq.com
电话:0591-38360010,传真: /
联系人:廖木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网址: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
联系电话:0591-2316542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415右室
联系电话:0591-23163826、2316378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1-23165425